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8 > 2018年第四期 > 旗政府文件

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巩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旗个单位:

由旗民宗局拟定的《阿拉善右旗巩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实施细则》业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证遵照执行。

附件:阿拉善右旗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成果实施细则.doc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解读链接:关于《阿拉善右旗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编辑:
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