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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20117665034/2019-03238 发布机构: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19-06-13 10:42:47
公文时效:

阿拉善右旗水务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阿拉善右旗水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旗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旗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治理、开发。指导全旗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承担旗级河长制日常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协调全旗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旗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九)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旗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苏木镇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和新技术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指导水文水资源监测,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十三)承担巴丹吉林镇排水管网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改造、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阿拉善右旗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问题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水务局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安全、信息、宣传、信访、督查、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管理、老干部和纪检等工作。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财务运转、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水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务系统专项经费和局行政财务预算、拨款、收支、决算、会计报表等工作。

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苏木镇的水事纠纷。

负责组织全旗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部门协作事项。

联系电话:0483-6022551

地       址: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曼德拉路党水务大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武柱元

编辑:
信息来源:旗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