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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阿拉善右旗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9


阿拉善右旗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提出“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节水型社会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一项战略性和根本性举措。为保障阿拉善右旗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水利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试点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技术工作总体要求》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9〕34号)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提出的建设“更加繁荣富强和谐美好阿拉善右旗”的奋斗目标,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 以制度创新为动力,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落实“三条红线”,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利用高效、节水自律、监管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务保障。

二、总体要求

把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工作,重点建立健全考核体系,严格实行问责;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调整用水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把体制机制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法规,理顺体制,健全机制;把试点建设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抓手,全面发挥试点示范作用;把水资源费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最强有力的保障,加大节水投入,保障各行各业节水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建立适应我旗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型社会政策体系、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在水资源管理上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水量分配制度,初步形成政府调控、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在生产上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在生活上达到供水保证率高、用水效率高,普及节水型器具,鼓励利用非常规水源,在维系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逐步建成制度完备、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生态良好、发展科学的节水型社会。

(二)主要指标

1、综合目标:到2020年,全旗年均取水总量控制在0.4亿m3以内,水功能区达标率100%。

2、农业节水目标:有效灌溉面积的75%以上达到节水灌溉标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

3、工业节水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34 m3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化工、电力等高用水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指标达到先进水平,逐步实现废水“零排放”。

4、生活节水目标:城镇居民人均日用水量在90升以内,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75%,供水管网漏失率降到10%以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80%。

四、主要任务

(一)法规制度建设。制定《阿拉善右旗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阿拉善右旗城镇供水管理办法》《阿拉善右旗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

(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1.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将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纳入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根据我旗实际,逐级分解取水控制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

2.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先决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

3.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发改、住建和水务部门实行联动会审制度,从项目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程抓起,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强化计划用水管理,改进和完善计划用水考核方式,以水务一体化管理为契机,建立供水、节水联动机制,基本实现全旗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5.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整合全旗水资源,制定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明确禁采和限采范围,从严控制机井建设审批,加快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站工程建设工作,对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压采关停工作制定明确的时间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推进地下水保护行动。  

(三)规划编制。结合《阿拉善右旗水利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阿拉善右旗城镇供水规划》《阿拉善右旗城镇节水规划》《阿拉善右旗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和《阿拉善右旗中水利用规划》等。  

(四)水价改革。严肃供水和水资源价格政策,实行同水同价,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政策,积极推进“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农业灌溉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改革,完善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  

(五)水生态与环境保护。全面推进阿拉善右旗南板洼水源地、雅布赖通沟水源地、巴丹吉林新水源地保护工程和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完成水源地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重点治理项目,到2020年,水功能区达标率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100%。  

(六)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水资源信息监测网络基础管理设施建设。严格地下水、地表水、排污口实时监测和监控,实现对我旗地下水的水量、水位的动态监测和管理,提高全旗的应急供水调度能力和水资源管理水平,确保全旗的供水安全。    

(七)宣传教育。在广泛开展节水教育宣传的同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镇节水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特别要在青少年学生中进行节水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引导广大青少年广泛参与节水实践活动,形成“水利主导、教育配合、校社互动、学生参与”的节水宣传教育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  

(八)节水型社会载体创建工作。开展节水型园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学校、节水型社(小)区等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把节水型载体建成公众有效参与的平台,提高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到2020年,全旗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10%以上;新建居民小区均应符合节水型社(小)区标准;建设节水生态示范校园。结合我旗实际,建设节水教育基地,免费向广大中小学生开放,通过直观生动的体验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节水意识和节水行为。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旗节水型社会建设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主要任务是成立旗、苏木镇两级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培训,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制定完善节水规章,强化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目标,负责组织实施,开展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园区创建活动,加强节水工程建设,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全面普及节水器具,完成水利部组织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深化提高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本阶段要巩固和提高建设成果,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完成试点期目标任务,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阶段工作进行总结与初步验收,完成验收资料整编工作,迎接自治区水利厅、阿盟水务局组织的检查验收。

六、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的主要项目

(一)工业节水项目。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基地、新型材料及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的战略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抓好煤炭、石材加工、化工等高用水行业的节水工作。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重复利用率,通过用水计划管理,加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系统节水改造及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措施,降低工业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新建工业企业要按照高标准节水要求建设。现有的企业要结合技术改造对系统用水进行改造,淘汰落后的用水技术和设施。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用水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安装用水计量器具,加强用水计量数据的应用与管理。      

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对新建电力项目要采用空冷机组,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优先采用城镇中水和矿井水。对扩建电厂项目,要对该电厂中已投运机组进行节水改造,做到发电增容不增水。工程设计和建设要推广干除灰工艺、污水回用、凝结水回用、冲灰水回收利用、热电余热回收等节水技术和设备,采用节水的干法、半干法烟气脱硫工艺技术,废污水必须全部处理回收利用,实现废污水“零排放”。  

煤炭行业。采用先进的洗选煤技术,实现洗煤水闭路循环,积极鼓励发展坑口选煤,开发利用矿井水洗选煤。太西煤集团、太兴实业、北岗煤矿、顺达煤矿等重点煤炭企业矿井水处理和回收利用工程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石材加工、化工行业。发展、推广循环用水系统、串联用水系统、再生水回用系统、高效冷却节水技术和节水工艺。    

(二)城镇生活节水项目。科学制定和实施管网改造技术方案,加大新型防漏、防污染管材的更新力度。发展用水远程计量技术,完善管网检漏制度,推广先进检漏技术,提高检测手段。  

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等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生活给水要按照《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进行节水设计,全部采用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的用水器具,未经水务、住建、发改、规划等部门验收配套节水设施的工程项目不得投入使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公布的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器具使用标准,以及明令淘汰的旧式用水器具的产品名录,帮助公众正确认识和使用节水器具,营造自觉节约用水、抵制用水浪费的良好舆论氛围。大力推广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节水器具,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对全旗现有使用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 制定更新改造计划,积极引导居民尽快淘汰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实行节水器具和设备的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和普及工作。  

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节水力度,对新建绿地优先种植耐旱作物和采用节水灌溉方式,大型城镇街心花园、公园、绿地等要建设集雨环境用水工程,园林绿化要建设渗水设施,增加地下水的补给,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以及单位内部的生态环境用水,应当优先利用中水和雨水,逐步实现中水、雨水资源化。  

限制高档洗浴、洗车行业的发展,洗浴业必须在安装节水设施后方可营业,洗车业要安装并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三)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项目。加大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收利用率,再生水主要供太西煤电厂、巴丹吉林镇沙漠植物园景观用水,逐步在城镇绿化、市政环卫、建筑施工等行业以及公共建筑生活杂用等领域扩大使用再生水。  

矿井水利用。重点做好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庆华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阿拉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阿拉善右旗长山煤矿、金鑫煤矿、北岗煤矿、顺达煤矿等主要采区的矿井水利用工作,把矿井水与生产、生活、绿化和生态用水有机结合。

雨水利用。推广雨水集蓄利用技术,在农村地区推广水窖、水池、水塘等小型雨水集蓄工程,解决人畜饮水和旱作补水灌溉。城镇建设通过可渗透地面、排水沟等渗透补充地下水,推广生态环境雨水利用技术,建设雨水利用生态小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阿拉善右旗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全面工作,分管水务的副旗长为组长,旗政府办公室主任和旗水务局局长为副组长,旗委宣传部、旗水务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教体局、农科局、林草局、住建局、统计局、法制办、文广局、市监局、旗团委和阿盟自然环境局阿右旗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水务局,具体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各负其责,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各苏木镇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重点,定期考核,全面推进。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拓展融资渠道。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抢抓机遇,吸引民间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对节水灌溉、节水改造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第一,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节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加大水资源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节能减排资金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入;第二,各级政府要把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需求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有稳定的投入,专项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第三,节水型社会建设投资的主体是社会和民间资本,也要加强与大型企业集团、旗水投公司、金融部门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四)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节水氛围。要加强对节水宣传工作的领导,把节水宣传作为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要保障宣传经费,使节水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长期开展下去。通过充分宣传、广泛动员,倡导科学用水方式,增强全社会珍惜水、爱护水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和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初步形成关心水、节约水的社会风气和浓厚氛围。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任务非常艰巨,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按时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编辑:
信息来源:旗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