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