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5/2019-03705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19-07-01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旗十二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0-01-0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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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明军(雅布赖镇新呼都格嘎查)
您在旗十二届二次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分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阿右旗现行的农牧区户口管理是依照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户籍迁移基本办法》的通知(阿右政办发{2009}72号文件)第(六)条严格控制农牧区常住居民户口的分户并户因执行的。
2、目前阿右旗公安局新制定了《阿右旗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已上报旗政府和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等待审批,其中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和管理制度第四条分户立户中明确规定,户内因婚姻关系变化分家等原因需要分户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对于新呼都格嘎查已结婚成家,经济独立分开生活的牧民可以另行分户。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