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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5/2019-03707 发布机构: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19-07-01
公文时效: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旗十二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巴雅尔太(阿拉腾敖包镇固日班图拉嘎嘎查)、李华龙(阿拉腾敖包镇)、布和(阿拉腾敖包镇查干努如嘎查)

您在旗十二届二次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户口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2号文件,第二项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的第二条全面放开农村牧区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落户限制中明确规定:

1、农村牧区考入区内打造专院校就读的学生,依照本人意愿,可以在入学时或就读期间将户口迁入就读院校集体户。毕业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户口迁入经常居住地、就(创)业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退出部队现役的农村牧区籍义务兵和士官,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可以在现实际居住生活城市、建制镇申请迁移落户,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其他条件的限制。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内蒙古全区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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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