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阿拉善右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2-2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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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盟行署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阿署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旗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阿拉善右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敖特根其木格 副旗长
副组长:徐 晖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魏玉清 旗统计局局长
白 雪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生仁 旗发改委副主任
薛 峰 旗公安局副局长
李 勇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谢永德 旗住建局副局长
乌尼孟和 旗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张 凯 旗委网信办主任
张照辉 旗统计局副局长
冯军玉 旗教体局副局长
特木尔 旗民委副主任
姜 红 旗民政局副局长
李玉文 旗司法局副局长
王集中 旗财政局副局长
王月彪 旗人社局副局长
范丽华 旗农科局副局长
杨志军 旗市监局副局长
永 荣 旗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王忠福 旗外事办副主任
徐博荣 旗人武部副部长
秦巴特尔 巴丹吉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叶 盼 雅布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布 和 阿拉腾敖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韩国峰 曼德拉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王强元 阿拉腾朝格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叶斌玉 塔木素布拉格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李铁军 巴彦高勒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魏玉清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旗政府办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普查工作。旗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旗委宣传部负责普查的宣传,以及与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旗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于互联网宣传工作;旗发改委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涉及普查设备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旗教体局负责协调对在校学生的普查宣传和登记工作;旗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助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旗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提供死亡人口殡葬相关行政记录;旗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普查制图所需地理信息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旗住建局负责协调城市管理执法局、物业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旗卫健委负责制定有利于开展普查的相关政策,以及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各苏木镇负责本辖区内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普查登记和宣传动员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苏木镇要于2020年3月底前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嘎查、社区要于2020年4月底前成立人口普查小组,认真做好本辖区人口普查工作。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三)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取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