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5/2020-00172 | 发布机构: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0-03-24 | |
公文时效: |
关于敦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说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0-03-2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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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有关部署要求,推动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阿右旗纪委监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现通告如下:
一、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凡是存在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须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有关问题。
二、对于通告期限内主动交代问题、整改问题,上交非法所得、挽回损失、消除影响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情形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
三、对于拒不说明问题、故意隐瞒事实,甚至仍然顶风违纪违法的,一经发现,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受理电话:0483-12388 受理地址:阿右旗党政大楼北侧办公楼一楼信访接待室
中共阿拉善右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阿 拉 善 右 旗 监 察 委 员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信息来源:中共阿拉善右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阿拉善右旗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