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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阿拉善右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阿拉善右旗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依法治旗、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统筹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普法宣传,筑牢思想根基。建立健全普法学法机制,按照“七五”普法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活动,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宪法和重要法规规章列入各级党(工)委(党组)、支部学习内容,纳入旗委党校干部教育主体培训班和各类培训班培训内容,定期举办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知识专题轮训,全旗共有110家单位2100余人次参加了法宣在线学习。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19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5场次,举办了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法律知识竞赛,在法治阿右旗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63期252条,全旗所有嘎查(社区)、中小学校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和管理,组织参加了自治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教员培训班、全盟行政执法骨干业务培训班和全旗行政执法人员暨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业务培训班,提升监督水平。2019年,阿拉善右旗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旗县”称号。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服务效能。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对全旗司法改革工作及时研究、及时推动。今年以来,全旗共承担司法改革任务14项,已启动13项,启动率92.9%,已完成12项,完成率85.7%,形成制度成果8个。一是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旗人民法院配备了专职人员及联系各苏木镇、各企事业单位调解员。旗人民检察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在兼顾公正与效率的情况下,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行员额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入额法官16人,入额检察官6人,入额法官、检察官直接办理案件形成常态,实现了案件办理终身责任制。深化法检两院内部机构改革,法院内设机构精简了68 % ,检察院内设机构精简了63 % ;法院办案效率提升2.64%,检察院的办案效率提升48.6 %,法院诉前调撤率达85.7%。二是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设立集中教育区、监督管理区、教育帮扶区、综合办公区域,实现了标牌、制度、流程、职责“四统一”。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苏木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面建成使用。三是加强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10项。开辟了老、弱、病、残、孕绿色通道,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四是着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立了单独的人民警察、检察官、法官职务序列和工资序列,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旗委推荐政法系统干警担任副处级领导干部1人,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人,政法系统交流任用干部13人,7个苏木镇全部由苏木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确保党的领导体现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强化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持以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引领,积极筹建全旗矛盾化解多元中心,进一步加强诉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诉调对接、诉讼服务为一体的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全旗矛盾纠纷化解“三调对接”机制,信访矛盾问题实现了“小事不出嘎查(社区)、难事不出苏木镇、大事不出旗”的工作目标。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4次不稳定隐患排查,排查梳理风险隐患点21个,其中,20个风险点已通过管控措施予以化解,对都蓝花苑小区开发建设信访问题,成立了联合工作组,与甘肃省四家法院召开协调联席会,共同协商办理都蓝花苑案件。加强对蒙甘边界地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历年来山丹县村民阻挠破坏我旗网围栏建设行为依法采取刑事和行政措施立案查办,通过依法处置和沟通配合,促进了两地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三是强化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稳控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节点期间的维稳安保工作,实现了“六个不发生”的社会稳定目标。四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遵循“依法严惩”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大三长”“三小长”会商制度。2019年,召开“大三长”会议7次,“小三长”会议15次。对涉恶案件及时督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前了解案情,对案件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办案质量。

四、完善制度机制,加快法治阿右旗建设步伐。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成立了由旗委书记任主任,旗长、政法委书记任副主任的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主持召开了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审定了《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工作规则》《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旗工作。主持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出台了《阿拉善右旗贯彻<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二是积极推动巴丹吉林沙漠保护立法工作。草拟了《内蒙古自治区巴丹吉林沙山湖泊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巴丹吉林沙山湖泊保护条例起草情况说明》和《内蒙古自治区巴丹吉林沙山湖泊保护条例立项建议报告书》,并经旗政府、旗人大研究审定后,分别报送盟人大工委和盟行署。目前,正积极争取列入自治区2020年立法调研项目计划,力争通过自治区人大地方立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巴丹吉林沙山湖泊的法定保护地位。三是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备案审查。2019年,我旗共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盟委办公室备案旗直部门“三定”方案等党内规范性文件31件,新增备案试点单位42个,实现了苏木镇、旗直部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四是积极支持人大抓好法律监督。2019年,旗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13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推动法律法规在我旗全面贯彻落实。五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旗、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2019年,开展咨询20余次,代理诉讼1件,审查各类文书18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审查各类文件27件,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针对机构改革后各执法单位职能划转及机构名称变更情况,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发布行政权力清单6174项,其中:依法申请事项619项,依职权事项5555项。

一年来,阿拉善右旗始终把法治精神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与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比如,各族群众学法用法的意识还不够强烈,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还不够细致,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强的责任,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尽心尽力做好依法治旗、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为特色化旗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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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旗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