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全旗动态

我旗新增三家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

2020年4月1日,经过申请、审核、公示,向盟医疗保障局备案,我旗新增3家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正式投入运行。本次新增的医药机构分别是曼德拉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卫康药店第五十五店、德生堂药店。新增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是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人员,方便就医用药。

从4月1日起,我旗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增至7家,分别是旗人民医院、旗蒙医医院、雅布赖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卫康第三十二店、曼德拉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卫康药店第五十五店、德生堂药店。

定点医药机构报销比例和在医保中心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门诊慢性病起付线为600元,城镇职工报销比例为80%,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分A、B类,A类报销比例为60%,B类补偿比例为70%。

慢性病患者凭慢性病购药病历到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后可享受即时报销,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即可。而未办理定点购药的患者只能个人全额垫付药费,每年年底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及对应处方在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为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已经办理定点购药的患者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变更定点购药地点,因故需要变更医疗机构或定点统筹药店的,到我旗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变更手续,一年只可变更一次。

患者购药不限次数。报销情况按患者病种限定的金额结算,超出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

编辑:
信息来源:旗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