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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右旗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

现将《阿拉善右旗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阿拉善右旗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阿拉善盟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行全旗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加快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镇治理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2020年6月,在巴丹吉林镇区旗直属机关、各企事业单位、驻旗部队、医院、住宅小区(平房区)、学校、个体工商户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底,形成较为完备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不断完善运行体系,提高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2021年,逐年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在各苏木镇、嘎查推广实施,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分类投放率达35%以上,分类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有序推进,组织成立由旗委副书记、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旗直各相关部门、上级驻旗有关单位、驻旗部门等为成员的阿右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部署垃圾分类工作各项任务,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全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组织垃圾分类专项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范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城管局局长担任,负责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议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落实专人负责,不断细化工作措施,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送信息,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三、实施范围

巴丹吉林镇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旗部队、医院、各苏木镇、嘎查、社会团体、个体商户、住宅小区(平房区)、学校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以点带面,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垃圾分类系统。

四、分类要求及分类标准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法”要求实行分类,即可回收物、湿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其中有害垃圾强制分类,单独投放。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住宅小区应当按照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商业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住宅小区、单位、公共场所等明确管理责任人,公开公示辖区内各类垃圾细分目录、投放地点、投放时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鼓励将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1.可回收物。包括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利用的废旧物品。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纸类如硬纸折好压平、报纸杂志等用绳索捆牢收集;塑料类如塑料瓶瓶盖要拧开、瓶内残留物用水洗净,瓶身压扁;塑料桶、塑料盒等洗净晾干;金属类如易拉罐、罐头盒等踩扁压实,金属尖利物用硬纸包裹捆绑,软管或长条金属进行简单裁剪或弯折;玻璃类如玻璃瓶要去掉瓶盖、玻璃片用胶带缠好并装入透明塑料袋,瓶内残留物用水洗净,破玻璃片用纸张包住缠好,玻璃应装入透明塑料袋;纺织物如废旧纺织品洗净折叠好装袋。

2.湿垃圾(厨余垃圾)。是指餐厅、厨房、市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主要品种包括饮食服务企业、单位食堂及城镇居民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体,将餐厨垃圾收集在有盖的容器内,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规定的时间段通过餐厨垃圾收集车收集处理,避免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混入餐厨垃圾。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有害垃圾强制分类,单独投放。废电池保持完整,防止有害物质外漏,采用塑料袋封装,防止风吹、雨淋、暴晒。废灯管保持完整、清洁、干燥,用硬纸包好,防止灯管破碎。过期药品如软膏类药品将药膏从容器中挤出来,收集在信封内封好;玻璃容器类药品撕掉完整标签,分门别类装入不透明的塑料袋内;针剂、水剂类注射药品不开启,连同其完整外包装一起,封入密闭的纸筒内,针头另外放入密闭纸筒内;喷雾剂类药品在户外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避免接触明火的条件下彻底排空;其他类药品撕掉药品标签及相关个人标签,用不透明塑料袋装好。杀虫剂罐要用完或排空,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在罐身上打孔后投放。

4.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陶瓷片、灰土等难以回收或没有回收价值的废弃物。其他垃圾单独区分,避免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混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20年5月-7月)

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垃圾分类宣传启动工作,组织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并督促各责任单位普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有效利用单位的宣传空间、属地空间等开展静态宣传工作并做好管理。各成员单位通过定点宣传、服务电话、公众平台、发放《垃圾分类指南》等方式,推动分类工作宣传到位,使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进商场,增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知晓率。巴丹吉林镇根据分类要求积极组织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服务队伍进行入户宣传,向居民讲解生活垃圾的分类类别、投放方式以及有害垃圾的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引导居民从保护环境、文明生活的角度,有效处理生活垃圾,杜绝乱堆乱放行为,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巴丹吉林镇镇区垃圾分类回收点的合理布局及设施设置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的规定,可回收物垃圾容器采用蓝色,湿垃圾(厨余垃圾)容器采用绿色,有害垃圾容器采用红色,干垃圾(其他垃圾)容器采用灰色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必须标识明显,摆放整齐,外观整洁干净,桶身桶盖完整无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联络,积极配合支持,有力推动巴丹吉林镇镇区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进行。

(二)集中推进阶段(2020年8月-10月)

巴丹吉林镇区率先开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新建垃圾分拣中心一座,配套垃圾四分类亭100组(机关单位设置40组,住宅小区设置32组,学校设置8组、公共场所设置20组),垃圾四分类桶100组(镇区街道两侧100组),并购置相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和分拣设备,健全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

各单位按照分类要求,各司其职,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湿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分别分类,投放至对应投放点,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旗部队、医院、学校垃圾分类。  

各部门督促职工干部,对办公楼(室)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分装后,按“四分法”要求,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分别分类投放在设置的垃圾分类箱体中,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分类不准确、不彻底的生活垃圾进行二次细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设定的投放点定时收集处理。各部门要做好垃圾分类统计工作,建立台账,认真记录垃圾分类收集信息,定期向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分类数据及有关情况。

2.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住建局负责各住宅小区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指导及管理工作,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管理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委员会指定负责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指南》进行分类分装,并投放在设置的分类容器。各小区负责人对分类不准确、不彻底的生活垃圾进行二次细分,按“四分法”要求分类投放至设定的投放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设定的投放点定时收集处理。住建局要督促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把垃圾分类的检查考核纳入物业管理进驻小区的信用评价系统和前置条件,督促建立分类台账,认真记录垃圾分类收集信息,定期向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分类数据及有关情况。

3.平房区、嘎查垃圾分类。巴丹吉林镇负责指导和管理,采取入户宣传、现场指导的方式引导、鼓励居民按“四分法”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实施操作,从源头分类,并投放至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投放点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

4.餐厅、宾馆、综合市场及其他商铺垃圾分类。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四分法”要求实施分类投放至设置的垃圾分类点,餐厨垃圾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通过餐厨垃圾收集车收集并处理。

5.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旗直部门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别负责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标箱或生活垃圾分类亭。在广场、公园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区域安排专人负责,并引导行人、游客将垃圾投放在分类设施内,及时运输处理。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0年11月)

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全旗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建立检查、抽查台账,检验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效果,及时通报评比结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

领导小组组织对巴丹吉林镇的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进一步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制,总结经验,制定奖励激励机制,使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精细化管理、常态化发展。

六、重点工作

(一)推进源头减量。加强社会引导和政策支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在餐饮行业倡导节约文明用餐,尽量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和纸巾等,有效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

(二)规范分类投放。设置分类投放垃圾容器或建设垃圾箱房实施定点投放。组织统筹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党员、热心居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进行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督导制度,配备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分类投放的指导监督,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三)加强分类收集。不断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有害垃圾按照安全、便利原则,设置独立的集中储存场所;合理布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优化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网络。各单位应同步公示垃圾收集的分布场所、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去向等信息。

(四)配套分类运输。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规范垃圾分类运输准入,推动实施垃圾运输车辆的配套和分类改造,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实现按垃圾分类配备运输车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五)完善分类处理。加强镇区统筹规划,加快补齐处理设施和处置能力短板。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和无害化卫生填埋场的建设,切实提升末端处置能力;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强化对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分类投放实效检查,逐步探索制定与分类实效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二)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并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纳入诚信体系建设。

(三)做好宣传教育。开展“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小手拉大手”等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活动,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典型经验,强化垃圾分类国民教育和社会实践,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垃圾分类检查考核样表.doc

          2.垃圾分类投放登记台账样表.doc

解读链接:关于《阿拉善右旗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件下载:阿右政办发(2020)3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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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旗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