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拉善右旗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1-01-26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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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管理,推进我旗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健康、有序、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数字化背景下的政府网上履职能力,阿右旗委网信办起草了《阿拉善右旗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现就《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4年8月7日发布实施)、《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5年3月1日施行)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阿右旗委网信办起草了《阿拉善右旗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视频、直播等第三方网络平台上以机构、组织、团体等名义认证、注册的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小程序等管理。
二、办法总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立足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加强统筹规划、明确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运营管理,强化常态监管,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创新、融合发展,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三、办法目标任务
全旗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应坚持正确导向、需求引领、互联融合、守正创新的原则,按照前台多样、后台联通、集约共享要求,构建以阿右旗政府网、“阿右旗宣传”“亮丽阿右旗”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协同联动、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通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政务新媒体建设和应用管理及服务保障,全面优化全旗政务新媒体生态,打造一批有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政务新媒体。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提高思想认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政务新媒体已成为政府部门与公众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推行电子政务公开、强化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展示政府形象、扩大对外宣传的有效途径。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和信息传播格局的深刻变化,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宣传的新阵地,及时传递好政府声音,释放服务正能量。
(二)明确建设内容。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相关信息。要创新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运用数字解析、图表图解等易读易懂、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要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开辟话题栏目,发布相关信息。
(三)规范信息发布。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类别和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涉及重大政务活动、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影响面广、敏感性强的信息,加强审核,及时上报,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准确权威。规范了信息转载,转载信息要遵守知识产权规定,标注信息来源,原则上以中央和国家主流媒体为信息转载来源。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政务新媒体应急管理预案,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第一时间通过政务新媒体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引导舆论。
要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的原则,切实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对于全局性、复杂性的政务动态、改革事项、网络舆情,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共享信息资源,推动问题处理。对因违规发布信息、回应群众不到位等造成恶劣影响、被上级政府或部门通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政策解读单位
阿右旗委网信办
六、政策解读人与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人:张凯
联系电话:13624738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