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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5/2021-00799 发布机构: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11-24
公文时效:

对旗十二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第91号建议的答复

王永吉(则勒博日格嘎查)

您在旗十二届四次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学法用法利国利民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以问题导向为原则,着重加强农牧区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层党员干部是法治乡村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引领者。我们将重点加强苏木镇领导干部及嘎查“两委”成员的法治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苏木镇领导干部和嘎查“两委”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重点学习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成为农牧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成为苏木镇、嘎查民主法治示范建设的实施者,切实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强化普法专业化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农牧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以司法所、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作为重点,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普法宣传队伍。进一步完善苏木镇、嘎查(社区)法律顾问。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法律工作者积极服务于农牧区法治建设。在送法下乡过程中直接受理案件,现场答疑解惑,并将承办结果反馈。二是利用各种有利时机,避开农牧民忙碌的季节,在大型节庆活动、集会上深入各苏木镇广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现场发放法律读本、法治宣传单,并对社会热点、难点和农牧民关心关注的集体土地、草牧场等问题,现场开展咨询解答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抓法治文化载体建设。根据我旗地广人稀的实际,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媒体,编发普法短信、手机报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从农牧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广大农牧区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普法工作。并通过“法治阿右旗”微信公众号和牧民微信群,开展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参与度。四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配合法治乌兰牧骑下乡演出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农牧区,通过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到法律知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构建农牧区普法守法大格局。一是将农牧区普法工作列入全旗“八五”普法规划,做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各苏木镇将农牧民普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把普法工作高度重、落到实处。坚持和实行“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普法工作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所、基层调委会的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在工作中对农牧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建立法律法规咨询机制,把群众亟待解决的侵害自身权益案件引导进入司法程序。三是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工作工作有机结合。将苏木镇、社区(嘎查)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明确各级基层人民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担负向农牧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的任务,将矛盾纠纷调解与普法宣传融合贯通,实现“调解一件、普法一片”的双赢效果,进一步促进农牧民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震慑力和凝聚力。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阿右旗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随时向我们提出更多的、更好的建议与意见。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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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