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拉善右旗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1-02-1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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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背景
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与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伊东集团东兴化工公司“4·24”燃爆事故教训,全面摸排、精准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隐患,切实加强我旗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据政策
根据《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号),应急管理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应急〔2018]1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37号)及《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阿署办发电〔2019〕19号)等法律法规文件。
三、涉及范围
所有证照齐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
四、主要内容
(一)部署阶段。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选定专家并成立专家组,确定组长和评估的企业名单,进行动员部署。
(二)评估及分类管控阶段。专家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意见并提出企业分类意见。旗应急管理局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依规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总结阶段。认真总结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送盟应急管理局。
五、解读单位
具体事宜由旗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解读人:李发龙
联系电话:15148980844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阿拉善右旗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旗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