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阿拉善右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1-02-1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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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李纪恒书记、布小林主席和盟委杨博书记批示精神,区、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依据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涉及范围
1、《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
2、经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新建、技改扩能非煤矿山企业。
四、主要内容
(一)非煤矿山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法规和规程规范及政策要求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
(二)验收程序
1、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2019年阿拉善右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改,达到复工条件后,向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申请。
2、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企业复工验收申请后,组织工信、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相关部门,根据《2019年阿拉善右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工作方案》的标准,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3、经检查验收,工信、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五部门对验收企业提出复工复产验收意见。
五、解读单位
具体事宜由旗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解读人:仲军善
联系电话:13804736863
信息来源:旗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