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201176660XA/2021-00129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1-02-25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2-2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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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标段施工,项目编号:AY-2021-JS-004,最高限价:17221975.00元,招标人:阿拉善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内蒙古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本项目于2021年2月25日9:30时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拉善右旗分中心四楼开标室(阿拉善右旗旧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综合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一览表(公示)
推荐中标候选人 | 阿左旗新凌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金氏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内蒙古恒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预中标价(元) | 17217406.94 | 17210386.00 | 17218904.29 | |
工期 | 198日历天 | 198日历天 | 198日历天 | |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财务状况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
项目负责人 | 邢伟 | 任永龙 | 马帅 | |
证书编号 | 蒙215070807426 | 宁264181903856 | 蒙215171997916 | |
信用 | 良好 | 良好 | 良好 | |
惩罚 | 无 | 无 | 无 | |
管理人员信息 | 市政工程师 | 张海涛 | 冯荟颖 | 刘斌 |
给排水工程师 | 徐明 | 张炎培 | 杨晓明 | |
会计师 | 赵伟 | 张海玲 | 张春燕 | |
施工员 | 嘎拉高娃 | 王龙 | 黄云建 | |
安全员 | 张园 | 张强 | 张康丽 | |
质量员 | 俞静 | 金彩霞 | 曹明兵 | |
材料员 | 焦小英 | 蒋芳 | 王飞 | |
资料员 | 王集睿 | 杨娟 | 郭梦兰 | |
测量放线工 | 王润玲 | 王之武 | 陈宇超 | |
管道安装工 | 朱委红 | 王永奇 | 王磊 | |
电焊工 | 王兵 | 杨晓龙 | 高郎朗 | |
电工 | 吴涛 | 马磊 | 范光超 | |
混凝土工 | 李玉军 | 白斌 | 王美 | |
砌筑工 | 王彦明 | 马国福 | 许福元 | |
最终得分 | 96.96 | 94.62 | 93.12 | |
排序 | 1 | 2 | 3 |
二、商务统计情况
商务统计表一(公示)
项目 投标人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三大体系 |
阿左旗新凌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阿拉善右旗棚户区改造拆迁区环境整治项目(1#、2#、3#、4#块地)施工第二标段 2、策克口岸第二水源地供水管道工程施工 | 阿拉善左旗温都尔勒图镇巴润霍德嘎查“三到村、三到户”回笼资金晾晒硬化工程 | 有 |
宁夏金氏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中宁县徐套乡美丽小城镇城市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项目 2、西吉县滨河路提升改造项目(1标段) | 吴忠市城市道路改造项目二标段 | 有 |
内蒙古恒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巴彦浩特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乌拉特后旗2019年非成套住房改造(巴音宝力格镇)第一标段 | 巴彦浩特城市市政道路都兰街(原府北街道路)道路建设工程部分路段(K0+000~K1+170) | 有 |
三、否决投标情况
序号 | 投标人 | 否决理由 |
1 | 无 | 无 |
四、评委打分情况及汇总表(公示)
投标单位 | 技术得分 | 经济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排序 |
阿左旗新凌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1.97 | 15.00 | 59.99 | 96.96 | 1 |
宁夏金氏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67 | 15.00 | 59.95 | 94.62 | 2 |
内蒙古恒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13 | 15.00 | 59.99 | 93.12 | 3 |
中民汇联实业有限公司 | 18.27 | 12.00 | 59.98 | 90.25 | 4 |
内蒙古海川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18.73 | 11.00 | 60.00 | 89.73 | 5 |
公示时间从2021年2月26日9:00至 2021年3月1日9:00,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5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 督 人:阿拉善右旗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
电 话:0483-6023001
招 标 人:阿拉善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润禾
2021 年2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