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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旗各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完善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体系,落实阿拉善右旗相关部门能耗双控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同时,有效管理在阿拉善右旗全社会能耗、单位GDP能耗实测数据超出阿拉善盟下达2021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情况下,全旗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下达各旗区2021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阿拉善盟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根据阿拉善右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应急工作,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未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不纳入本预案范畴。

1.4预案体系

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体系是阿拉善右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中,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旗直相关单位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一厂一策”应急节能方案。

1.5工作原则

调研摸底,实事求是。在充分研究全旗“十三五”期间能耗使用情况;分析全旗2020年重点工业运行情况及全社会用电量情况;统计全旗2021年计划建成投产项目情况;统计重点企业2021年预计产能情况;严格控制高耗能及单位GDP能耗高的企业2021年新增产能;全面推进全旗工业项目实施节能验收、节能监察工作。正常生产的企业中,已经开展节能评估的企业,以节能评估报告为准,开展节能验收工作;未开展节能评估的企业,以国内同行业国家标准先进值为准,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正在建设未投产的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工作,能耗不满足要求的,企业必须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对重点耗能企业,加强节能监测工作,淘汰更新高耗能落后电机设备(产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制定预案内容,提出预案对策,解决问题,实现目标。

依法依规,主动作为。各相关部门在编制专项实施方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应急节能方案以及落实过程中,要依法依规,以节能相关法律法规为基准,以企业项目备案文件内容管控企业产能;以企业节能评估、节能验收、节能监察等内容管控企业总能耗。严禁无合法理由要求企业限产、停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在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时,应该充分考虑现有能耗基数,以“十四五”期间能耗双控目标为基础,调整本区域的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对经济发展进行评价和总结时,要将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能耗增量值作为首要评价指标。坚决反对不考虑能耗双控目标,盲目招商引资,完全以工业投资额增长率或GDP增长率为评价导向。严禁在招商引资时随意承诺,导致能耗指标无法解决。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监测,准确把握全旗重点高耗能行业用能、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重大投产高耗能项目用能、全社会用电量,GDP增速、工业增加值增速,及全社会能耗、单位GDP能耗变化等情况,科学研判形势,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突出重点,加强统筹。坚持“多耗能多限、少耗能少限”,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在全旗范围内,将被列入到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中的企业(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常山多元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雅布赖化工有限公司)作为管控重点,根据监测情况,进行全旗范围内统筹协调,坚持缺多少,压多少的原则,完成双控目标任务。

部门联动,强化落实。实行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有序落实。

2.组织指挥体系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

设立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旗能耗双控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发展和改革委。总指挥由旗政府旗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常务副旗长和分管工业的副旗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旗发展和改革委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和统计局局长担任,组织机构、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清单附后。

3.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1)监测。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工信、统计部门及赋予能源职责的部门分别负责全社会能耗、单位GDP能耗和工业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信息交换共享,为预报、会商、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2)会商。旗发改、统计、工信、电业等部门对可能出现的季度能耗双控预警进行联合会商研判,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和部分行业专业人员集体会商,必要时邀请专家会商。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发布、调整、解除建议。当预测可能出现黄色或红色预警时,按预警上限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全旗能耗双控预警,以阿拉善盟下达的2021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为基准,根据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和全社会用电量情况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全旗执行全区统一能耗双控预警分级,由低级到高级分别为黄色(II级)和红色(I级)预警,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

(1)1月,全社会用电量拉动能耗总量增长超过年度增速控制目标时;

(2)2一12月,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量(等价值)超出年度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1/12,或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等价值)拉动全社会能耗增长超过年度能耗总量增速控制目标时;

(3)月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降幅不足以支撑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时;

(4)本季度内预计有新投产高耗能项目纳入统计,将对季度能耗双控形势产生较大影响时。

红色预警:

(1)1月,全社会用电量拉动能耗总量增长超过年度增速控制目标2倍时;

(2)2一12月,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量(等价值)超出年度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1/6,或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等价值)拉动能耗总量增长超过年度增速控制目标2倍时;

(3)月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不降反升时;

(4)本季度内预计有新投产高耗能项目纳入统计,将对本旗季度能耗双控形势产生重大影响时。

3.2.2预警发布

当预测未来能耗双控目标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达到黄色或红色预警级别,且预测下一个月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3.2.3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当能耗双控目标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下一个月或季度可改善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监测到月度或季度仍然处于黄色或红色预警级别,且预测未来一个月或下一季度不会有明显改善,可能触发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尽早采取预警升级措施。      

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与预警发布相同。

3.2.4预警审批

当预测或监测即将或已经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旗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会商结果和预警建议,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向阿拉善右旗应急指挥部报批预警信息。

黄色预警,由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授权办公室主任)签发审批;红色预警,由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签发审批;发布预警解除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审批。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2应急响应启动

发布预警时,各相关部门按照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应急响应措施

4.3.1总体要求

(1)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组织建立能耗双控应急预案,将所有重点高耗能用能企业纳入应急节能项目清单。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定期开展清单修订工作。明确预案管理实施流程,落实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确保预案可操作,企业节能措施具体可行,做到“一厂一策”。若因民生等因素,影响能耗双控时,适时对用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重点监控。

(2)旗工信局指导纳入能耗双控应急节能清单的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耗能环节及能耗情况,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节能措施,明确具体停(限)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节能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煤炭用量、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节能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3)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能以及党政军警机关、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和交通枢纽、军用设施、农业生产、金融等重要领域的合理用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应急节能措施,对涉及居民供暖等民生保障类企业,根据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定产”,科学制定节能措施。

(4)对应急响应期间,能耗总量增长和单位GDP强度控制应分别达到年均增速和年度强度下降目标。

4.3.2II级响应措施

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企业落实应急响应,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按照能耗双控应急节能清单,对硅铁、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产能采取有序用能、降低生产负荷、错峰生产、提前检修、加强节能管理等措施,减少能源消耗量。

(2)对新投产高耗能项目采取限产措施。

(3)旗工信局负责督导企业落实“一厂(企)一策”应急节能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增加对重点用能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预警新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

4.3.3 I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按照能耗双控应急节能清单,对硅铁、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等采取停产、限产等措施。     

(2)对拟投产高耗能项目延缓投产。

(3)城镇管理部门控制大型娱乐场所、商场、宾馆饭店等户外广告照明用电及城区景观照明用电。

4.4应急联动

4.4.1旗级预警Ⅱ级响应

旗发改委、工信局等负有节能监管或督导职责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启动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协同落实节能措施。同时,加强分析、研判、评估,每月向阿拉善右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4.4.2旗级预警Ⅰ级响应

在旗级预警Ⅱ级响应的基础上,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综合督查组,督查各相关单位及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

4.5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5个工作日内,各相关部门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应急响应等级、节能措施、存在问题、实施效果等,并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等。

5.保障措施

5.1经费保障

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监测、预警、监督检查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资金由旗人民政府测算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5.2安全保障

启动能耗双控预警后,发改部门要及时通知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停(限)产期间,旗应急管理局和发改、工信要加强沟通协调,依法确定停(限)产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对风险较大的企业,要派专家及监管人员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风险辨识,全面排查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停(限)产期间安全、稳定,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5.3能力保障

加强能耗双控预警能力建设,充实节能工作人员力量,引进第三方监测评价公司,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监测、诊断,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应急方案的制定,协助应急期间的监督检查。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及各相关部门应建立能耗双控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讯信息库,明确应急预警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6.预案管理

6.1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能耗双控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6.2预案培训

建立健全能耗双控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6.3预案备案

旗工信局要在2021年3月20日前组织年综合能耗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企业完成本公司能耗双控目标的“一厂一策”方案。在2021年3月30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要及时向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责任追究

加强对旗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应对能耗双控工作不利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8.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阿拉善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阿右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应急响应职责清单

         3.旗级专项实施方案清单  

         4.列入盟级预案的万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一厂一策”应急节能方案清单(2家)

         5.列入预案重点监控拟新投产项目清单(1项)

附件1:

阿右旗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总 指 挥:

罗志伟    旗委副书记、旗长

副总指挥:

张光辉    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王晓东    副旗长

办公室主任:  

潘存军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白  明      旗政府办副主任

李华龙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魏玉清     旗统计局局长

成  员:      

白  雪      旗宣传部副部长

阿  荣      旗财政局局长

骆作云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建民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  前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柒拾陆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武开会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叶  俊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白生明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  晖      旗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机关事务中心)

赵志刚    旗供电分局局长

张照辉    旗统计局副局长   

赵慎祥    盟生态环境阿右旗分局局长

徐生仁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谢庆明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仲胜善    乌力吉供电分局局长

附件2:

应急响应职责清单

序号

责任主体

职责

1

应急指挥部

1.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旗能耗双控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能耗双控应急重大问题;

2.负责阿拉善右旗预警信息审批、发布。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负责贯彻旗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能耗双控应急职责;

2.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能耗双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研判、会商,提出预警建议;

3.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能耗双控应急联动工作;

4.负责开展督导监察工作;

5.负责旗级预警信息的审批、发布。

3

旗发展和改革委

1.组织编制全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

2.负责协调全社会用电情况;

3.督导全旗工业开展节能验收工作;

4.组织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5.负责全旗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和运行,利用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节能政策培训和宣传;

7.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制定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8.负责制定全旗能源行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9.负责督导统筹实施燃煤发电企业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措施。

4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1.编制本部门的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2.负责监测每月计划投产项目的能耗情况,工业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情况,并结合统计部门出具的监测数据,提出预警响应的建议;

3.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4.负责指导主管行业限产、错峰生产工作;

5.负责按权限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

6.负责推进节能验收及节能监察工作;

7.指导做好“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并监管实施;

8.负责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实施能源领域节能技改项目,降低发电煤耗;

9.负责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制定全旗建筑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对本地区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将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3.负责指导全旗推进装配式建筑、被动式建筑等绿色建筑发展。

6

旗交通运输局

1.负责编制部门的预案;

2.负责交通领域的节能应急工作。

7

旗统计局

1.负责完善能耗双控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提供全旗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双控核算相关数据,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统计制度;

2.负责推进统计制度改革,积极与盟统计局对接我旗煤化工原料煤核减问题;

3.负责及时提供能耗相关数据(主要包括月度全旗规模以上工业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耗能产品产量,以及影响企业名单;月度申请纳入统计企业名单;季度全旗能源消费总量、单位GDP能耗、GDP等;年度全旗能源平衡表等,但不限于以上数据)。

8

旗机关事务中心

1.负责牵头制定全旗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指导下一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3.负责指导旗委、政府各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4.负责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5.负责统计、公布公共机构年度能耗状况;

6.负责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需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9

旗农科局

1.在机关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负责征集和支持节能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3.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4.负责落实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降耗科研项目;

5.负责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节能降耗工作;

6.支持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推广农牧业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农牧业机械。

10

旗公安局

1.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导下,负责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负责加强部门联动,依法打击阻碍节能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11

旗自然资源局

1.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导下,负责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负责引导和促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节能降耗工作,推广所属领域新产品、新技术。

12

盟生态环境阿右旗分局

1.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负责将节能工作纳入对全旗生态环境保护的督察检查。

3.按应急联动要求做好环境污染等相关工作。

13

旗卫生健康委

1.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导下,负责制定全旗医疗卫生领域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14

旗应急管理局

1.负责指导督促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临时停(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能耗“双控”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15

旗财政局

1.负责指导旗属国有企业中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的工作;

2.负责对旗属国有企业高耗能项目规划投资的指导把关,在产业和规划布局中,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业过剩行业项目的投资。

16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情况监管,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

2.负责建立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制定推进能源计量工作方案;

3.负责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等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技术服务。

17

旗供电分局

1.负责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以及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

2.负责提供全旗用电消费相关数据;

3.按指挥部总体调控措施,做好电力限供等相关工作。

18

乌力吉供电分局

负责提供负责管辖阿右旗范围内的用电消费相关数据。

附件:3

旗级专项实施方案清单  

阿拉善右旗发改委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工信局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统计局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交通局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住建局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机关事务中心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农科局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公安局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自然资源局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卫健委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应急管理局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财政局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右旗市场监管局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阿右旗分局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附件:4

列入盟级预案的万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

“一厂一策”应急节能方案清单(2家)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常山多元合金有限公司

内蒙古雅布赖化工有限公司

附件:5

列入预案重点监控拟新投产项目清单(1项)

内蒙古雅布赖兴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型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及1000吨水处理剂项目

编辑:
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