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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5/2021-00283 发布机构: 阿拉善右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旗文件
发文字号: 阿右政公办发〔2021〕1号 成文时间: 2021-06-15
公文时效:

阿拉善右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旗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和旗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我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我旗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

政府门户网站既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也是本地政府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情况,也间接反映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当地政府部门服务意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精神风貌等多个方面。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旗政府网站”)由旗人民政府主办,各苏木镇、各单位为共建单位。旗政府网站原由旗府办(电子政务办)负责管理维护,机构改革后转旗政务服务局负责管理维护。旗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分工负责,合力共建;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

为明确责任分工,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旗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表》(见附件1)。各苏木镇各单位作为网站的共建单位,要根据《保障表》按时按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旗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同时,旗政府网站是各苏木镇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也是各苏木镇各单位展示本单位工作成效成果的重要窗口和主要渠道。各苏木镇各单位在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设置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各苏木镇特色或单位职能、工作目标及达到宣传效果最大化等目的要求,对网站(或所负责的专题专栏)进行个性化设计,并与旗政务服务局协商落实。

二、建立健全内容保障工作机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抓好落实,搞好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明确信息保障员。《保障表》中提及栏目的责任单位(除信息公开内的“领导分工”栏目外),至少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保障员,通过网站或相关栏目(含专题专栏)后台向旗政府网站发送信息。为方便工作沟通和加强网站管理,请需安排信息保障员的单位,填写《旗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联络表》(见附件2),于6月18日前报送到政务服务局进行备案。尚未加入“阿右旗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新媒体”微信工作群的信息保障员,要及时扫码加入。“阿右旗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新媒体”二维码(见附件3)。单位分管领导及信息保障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填写《旗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联络表》报给政务服务局。

不需要安排信息保障员的栏目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该栏目内容的收集和核实工作,定期、不定期向政务服务局报送相关图文资料,并对本单位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各单位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时,须在旗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的,须向旗政务服务局书面提交开设申请(申请式样见附件4),并安排好信息保障员及填交《旗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联络表》。已开设有专题专栏的单位不需要重新提交开设申请,但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题栏目日常信息发布,需填写《旗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联络表》交到旗政务服务局。如该专题专栏信息保障员与该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保障员为同一人,不需要重复填写。旗政务服务局根据开设单位需求做好专题专栏网页开设工作。专题专栏的信息发布也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专题专栏涉及多个单位的,由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内容更新等工作。

(三)要加强“政民互动”答复回应。公众通过网站“互动交流”栏目提出的留言事项,由上级政府网站后台或旗府办信息室根据留言内容派发给相关单位受理答复。各受理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处理、详细解答,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要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在旗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数据信息真实可靠,不涉及国家秘密。如有违反,由旗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各苏木镇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旗政府网站相关内容的收集、编辑、审核和发布等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文责自负”及“一事一审”等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发布到旗政府网站的信息须经本单位责任领导审批,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各苏木镇各单位要根据《保障表》中的要求,按质按时做好我旗政府网站及信息公开目录中的各项工作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

三、加强检查监督

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表》,每月月底对相关单位的政务动态进行检查,并发通报公布检查结果,督促未及时更新政务动态的单位信息保障员进行整改。此外,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保障表》内的分工安排,每季度对各相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旗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网民留言答复情况等进行检查汇总,形成工作简报向各苏木镇各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向旗府办督查室及旗纪委党风政风室报送。

附件:1.旗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表.doc

          2.旗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联络表.doc

          3.“阿右旗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新媒体”工作群二维码.doc

          4.开设专题专栏申请表式样.doc




阿拉善右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6月15日                     


文件下载:阿右政公办发〔202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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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