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1529220117666340/2021-00339 发布机构: 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07-13
公文时效:

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阿拉善右旗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阿右旗教体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阿拉善右旗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确保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规范进行。

 

附件: 阿拉善右旗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阿拉善右旗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021年阿右旗旗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都应当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应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属苏木镇和旗教体局批准,办理延缓学批准书。

(二)坚持汉授小学执行按片区招生原则

汉授小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旗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及旗第一幼儿园提供的学生户籍住址等因素,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区内汉授小学划定服务片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南环路沿巴丹吉林路至曼德拉路向西至建设路再向北至北环路为中心线,路东划定为阿拉善右旗直属完全小学服务片区;路西划定为阿拉善右旗直属第二完全小学服务片区。片区或学区确定后,两所汉授小学不允许跨片区招生,旗教体局将根据片区生源实际分布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其他学校招生不受此限制,按相关规定招生

(三)坚持“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一是优先安排阿右旗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二是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相符的学生,原则上按幼儿园登记入学提交的住址或父母房产地址安排就近入学;三是阿右旗户籍旗区内无房产的,原则上按照户籍地址安排就近入学;四是对非阿右旗户籍辖旗区内有房产的,原则上按提交审核的房产地址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五是对非阿右旗户籍旗区内无房产的,原则上按现实际住址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六是留守儿童按实际住址安排就近入学,残疾儿童继续实行随班就读机制,同等条件下在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七是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同时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阿右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享受与同城户籍子女同等待遇。八是军人、公安民(辅)警、消防救援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等各类符合优抚优待条件对象的子女入学,严格按照相关优抚优待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四)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各中小学校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并将结果通过学校、公众号和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及时研究处理入学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全旗年满3-5周岁幼儿。

(二)小学:全旗计划招生8个教学班。其中,旗直属完全小学计划招收3个教学班,旗直属第二完全小学计划招收2个教学班,蒙古族直属完全小学计划招收2个教学班,雅布赖完全学校计划招收1个教学班。

(三)初中:全旗计划招生5个教学班。其中,阿拉善右旗第一中学计划招收3个教学班,阿拉善右旗蒙古族中学计划招收2个教学班。

(四)高中:按照盟局批准计划招生。

(五)各学段按照要求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40人,初中不超过45人,高中不超过45人,坚决避免新增大班额。

三、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招生。

各幼儿园小班招生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满3周岁的学前适龄幼儿;中班招生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满4周岁的学前适龄幼儿;大班招生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满5周岁的学前适龄幼儿。各幼儿园不得招生不及龄幼儿和超龄儿童。

(二)小学招生。

招生对象:全旗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办法:本旗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户口簿、暂住证(房产证或居住证明)、就业证(或用人单位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学校报名。

(三)初中招生。

招生对象:初中招生对象为本年度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户口簿、暂住证(房产证或居住证明)、就业证(或用人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学校报名。各初中不得招收没有学籍的学生入学。

(四)高中招生。

各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盟教体局相关文件执行。

四、分班要求

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贯彻执行“阳光分班”,分班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实际报名人数及相关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各学校班级数,提前3天确定分班时间和地点。“阳光分班”现场,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由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现场进行分班,对全体新生按照城乡、性别等多因素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分班过程全程录像,编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一份学校保存,一份交旗教体局教育体育办公室,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分班名单确定后,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根据班级数选配各班级班主任及学科教师,然后由班主任抽签确定所负责班级。

五、相关工作方法与步骤

(一)各小学对毕业生电子学籍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核对,确保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为每一位毕业生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后发给学生,用于初中入学报名。

(二)新生入学(园)后,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采集学生信息,逐级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注册学籍。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招生园校要及时将学生的基本信息录入到电子学籍系统,予以建立或迁移电子学籍。凡未录入或录入的信息与真实信息不符的适龄儿童,一律不予建立或迁移电子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等形式开展全日制教育、培训,替代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及时制止极个别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去培训机构或在家学习,无正当理由不按法律规定保障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导致相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依法实现,妨碍国家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的行为。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不落一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苏木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有序、稳妥地做好招生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好各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指导、协调、保障和管理。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三)加强招生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招生前,各学校要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阵地,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四)强化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五)严禁违规招生行为。各校要严格落实有关招生纪律,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旗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违反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招生工作总结将于2021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上报教体局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编辑:
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