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2021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8-1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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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阿拉善右旗2021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批转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阿拉善右旗2021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阿拉善盟财政局《阿拉善盟2020-2022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阿财建〔2020〕359号)、《关于下达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阿拉善右旗2021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农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巩固完善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确保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玉米实现供求基本平衡与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保障优势产区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应。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建立对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保障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二)定额补贴、调整结构。在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玉米种植面积和产量,充分发挥价格、财政补贴对生产的调节作用,体现优质优价,促进全旗种植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要做到补贴标准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充分利用此前粮食直接补贴的工作基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有效。
三、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按照中央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挥比较优势,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促进玉米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要求,我旗补贴范围主要涉及各苏木镇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的生产者(或因种植结构调整的耕地)。
(二)补贴标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阿拉善盟行署办公室等上级部门《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积极引导农牧民调整种植业结构,鼓励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保障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稳定玉米生产功能区种植面积,根据2021年上级财政下达阿右旗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量220.26万元,与2014年基期玉米播种面积、产量基期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均衡考虑历年补贴标准,2021年玉米种植补贴标准核定为104.8元/亩,种植结构调整耕地按结余资金量给予平均补贴。
(三)补贴资金管理与拨付。补贴资金由旗财政局及时采取“一卡通”的形式一次性、足额兑付给玉米生产者。对于实行土地流转的农户,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如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苏木镇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玉米生产者受益。
三、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情况
(一)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1、建立领导机构
为统筹研究解决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旗人民政府成立玉米生产者补贴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各苏木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计、核实、上报补贴年度玉米实际种植面积,为实施玉米生产者补贴提供可靠依据。
2、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苏木镇人民政府是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各苏木镇负责具体实施并承担主要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实施方案的制定由旗财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补贴标准的测算、基础数据采集由旗统计局、农科局负责,各苏木镇配合;
(3)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信访事件的处理由旗财政局、信访局牵头,审计局、公安局配合。
(二)建立补贴面积、资金公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1、核实确认补贴面积
各苏木镇要认真核实补贴年度实际种植面积,按照保护玉米生产者合理收益,促进种植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确定补贴面积、产量等补贴依据。
核实补贴年度播种面积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编册。玉米出苗后,玉米生产者向所在嘎查委员会上报合法玉米种植面积、地块名称,嘎查委员会负责核实并编制玉米种植户花名册,经办人和嘎查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苏木镇人民政府汇总。花名册内容包括种植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土地承包凭证(或土地流转合同)、一卡通号、玉米合法种植面积等。
(2)调查、公示。由苏木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全部嘎查玉米种植户花名册,签字盖章后上报旗统计局、农科局。旗农科局、统计局对玉米种植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核实工作,并将核实后的种植花名册在嘎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的汇总玉米补贴面积经苏木镇认定后上报旗统计局、农科局,并抄送旗财政局。
(3)审核、上报。旗农科局、统计局将公示后的玉米补贴面积审核汇总确认后,抄送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依据。
(4)发放、公示。旗财政局收到盟级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及时通知苏木镇人民政府根据核算后的补贴标准和玉米种植花名册编制发放花名册,并将补贴清册在嘎查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农科、统计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财政粮食直补数据信息库等已有基础,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三)加大政策宣传。为促进政策平稳过渡,补贴政策要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利用网络、手机、报纸、印制宣传手册以及干部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将此项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让农民听得懂、记得牢,使广大群众清楚了解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做到心中有底,赢取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要引导农民积极性主动调整种植结构,提高玉米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四)严格纪律,确保补贴工作顺利进行。玉米生产者补贴要尽快、准确、无误地发放到玉米生产者手中,旗相关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准截留、挤占、挪用、抵顶补贴资金,不准集体代领,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在每年补贴资金兑付后,要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每年全旗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苏木镇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必须追查到底,从严处理。
阿拉善右旗2021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的领导,确保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此项补贴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阿拉善右旗2021年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阿 荣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候选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柒拾陆 旗农科局局长
王集中 旗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格日勒 旗统计局局长
李化金 旗发改委副主任、粮食局局长
秦巴特尔 巴丹吉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生贵 雅布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冬梅 阿拉腾敖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韩国峰 曼德拉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那日苏 塔木素布拉格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巴特尔 阿拉腾朝格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史 鹏 巴彦高勒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梁建忠 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娜仁花 旗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领导小组负责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的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科局(农技中心),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文件下载:阿右政办发〔2021〕4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