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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5/2022-00111 发布机构: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旗文件
发文字号: 阿右政办发〔2022〕12号 成文时间: 2022-03-16
公文时效: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旗直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厘清旗直部门与苏木镇的职责关系,明晰“属地管理”职责,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努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盟委编办、盟司法局、政务服务局联合转发自治区《关于明晰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的通知》(阿机编办发〔2020〕153号)文件要求,旗委编办会同旗司法局、旗政务服务局,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并经2021年旗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旗直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现予以印发。请各苏木镇、旗直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部门与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xlsx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文件下载:阿右政办发〔2022〕12号.docx

解读链接:关于《旗直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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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