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5/2022-00438 | 发布机构: | 旗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2-05-26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右旗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管理机制
- 发布日期:2022-05-2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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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各单位的办理实效和工作效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规范诉求事项办理工作,提升我旗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机制。
一、统一管理
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旗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统一管理。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网民留言受理、登记,在接收到网民留言后填写受理事项交办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当天交相关科室办理,并督促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和答复,同时第一时间报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及时回复留言网民,并说明理由。
二、限时办结
承办单位接到交办单后,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办理,办理结果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网民并反馈至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对于咨询、建议类留言件,承办单位应于接到交办单后1天内反馈办理结果;
(二)对于一般性投诉、反映类留言件,承办单位应于接到交办单后3天内反馈办理结果;
(三)对需要多部门协调或办理难度较大的留言,承办单位不能按期反馈的,须向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一般延长1—3天,最长不得超过5天。
三、跟踪监督
对承办单位办理的相关事项,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办理时限届满前半天采取电话、微信、发出《催办单》等方式进行催办、再办;对承办单位超过办理期限又未报告说明理由的,由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催办;经两次催办仍超过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且不报告说明理由的,进行书面通报批评。
四、统计考核
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网民留言办理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旗政务新媒体相关考核。
分管领导:张军杰 13664831455
工作人员:新 华 13948043243
信息来源:旗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