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对2022年5月申报缴纳期内无申报行为且未缴纳税费且已失联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文书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止视为送达纳税人。请纳税人按期协助税务机关积极履行纳税义务。
附件:未按期申报缴纳税费纳税人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右旗税务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