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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5/2022-00419 发布机构: 阿拉善右旗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旗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6-09
公文时效:

关于《阿拉善右旗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22〕357号)、以及阿拉善盟财政局、农牧局《关于印发2022年阿拉善盟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阿财农〔2022〕1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重要意义

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尤其是今年以来,农资价格不断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产生较大影响,为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入,中央决定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此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合同(协议)约定补贴为原承包者的,可采取协商减少地租等方式,使实际种粮农民受益。

(二)补贴粮食作物种类。根据我旗2022年小麦、玉米、高粱等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进行补贴。

(三)补贴标准。2022年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8.5万元(阿财农【2022】187号),补贴标准为每亩35.22元。

(四)面积核实。根据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将各苏木镇上报的种植意向面积,农牧和财政部门组织核查种植面积,待农作物播种结束出苗后,联合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对于复核过程中查出的不符合种粮要求及面积不符的,追回补贴资金,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重新核算当年亩均补贴标准,补发给实际种粮农民或用于下一年度补贴。

(五)补贴发放。苏木镇、嘎查组织人员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进行核实,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旗农科局负责对各苏木镇汇总上报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进行审核确认,并将补贴数据汇总后旗报财政局。在补贴资金发放前,各苏木镇要以嘎查为单位,对各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主要内容张榜公布不少于7天。旗财政局根据核查后上报的花名册,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或协商减少地租的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确保实际种粮农民受益。

四、保障措施

此次发放的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事关我旗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各苏木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具体内容,做好补贴发放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科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农科部门负责组织统计汇总、审核补贴面积,种粮农民识别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核实等基础工作。旗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农科部门提供的补贴面积和补贴对象信息,测算确定补助标准,并通过“一卡通”兑付补贴资金。

(二)规范发放流程。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所在嘎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苏木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的生产者、补贴目的是为稳定农民收入。基层干部特别是苏木镇、嘎查一级干部,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五、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阿拉善右旗财政局农财股

解读人:  娜仁花

联系电话:13804731553

原文链接: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
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