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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5/2022-01053 发布机构: 旗委组织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9-26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右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和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旗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需要,不断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盟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建引领城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工作、阿拉善盟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区组织部长和全盟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建设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为目标,探索建立涵盖人员选聘、教育培训、管理考核、保障激励等方面的职业标准和制度体系,确保2022年全面建立和推行体现新时代要求、符合旗情特点、贴近基层实际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工作者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明显提升、职业发展渠道更为畅通、干事创业热情有效激发,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实现全旗80%以上的社区工作者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60%的社区工作者持有职业水平证书,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旗委、政府统一领导,旗委组织部综合协调,旗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旗政法、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旗巴丹吉林镇、雅布赖镇、阿拉腾敖包镇具体负责所辖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工作。

(二)社区工作者对象范围。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并由旗财政局进行补助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依法选举或任命产生的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旗级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各镇下派到社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对行政、事业编制之外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总量管理。结合社区规模、管理幅度、人口数量和居民构成等因素合理配备社区工作者,在总量范围内,原则上按照常住居民200户至400户左右配备1人的标准,科学合理设定社区工作者队伍规模。社区“两委”成员职数可根据党员人数、社区规模适当增减,一般不超过7人,提倡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每个社区原则上要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负责党建日常工作。

(四)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分借鉴推广巴丹吉林镇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通过选举或任命方式担任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成功经验,推行全旗9个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镇党委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选举和任命产生,并通过选举方式,担任社区主任。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为每个社区招聘2名4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半年,经考核合格后,任命为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对现任社区“两委”成员,按照公开招聘条件鼓励参加公开招聘,考录人员原工作经历累计计算。

对现任的民选社区党支部书记,由镇党委按照程序免职,只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择优选聘为社区网格长。对现任的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委员,由镇党委按照程序免职,按社区工作需要、自愿等原则,可择优选聘为社区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对现任的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委员,按社区工作需要、自愿等原则,可择优选聘为社区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

(五)建立职业化薪酬体系。结合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因素,实行以“三岗十八级”为基础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动态化管理的薪酬体系。纳入到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的下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

对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等级工资标准确定;对现任的民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选聘为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的现任党支部副书记,参照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试用期薪酬等级工资标准确定(月薪酬3300元)。

对现任的社区居委会其他委员、选聘为专职网格员的社区党支部其他委员,薪酬待遇按照每年5000元标准确定。对于社区“两委”中的退休人员,给予薪酬补贴,按照每年5000元标准确定。

(六)健全管理考评机制。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明确社区工作者职责和权利、人员选配方式和条件、报酬和待遇等要求,建立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和退出机制。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社区党支部书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各镇与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的社区党组织成员、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签订与法定任期相同的劳动合同,一届一签。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签订《阿拉善右旗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但不得超过就业年龄上限。对符合退出情形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达到就业年龄段上限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建立试用期筛选机制,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一个月内完成聘用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规范做好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副书记、副主任旗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

(七)提升职业化能力水平。探索推行“全科社工”培养机制,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升持证上岗比例。旗民政局负责每年组织全旗社区工作者及时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全旗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构建旗、镇分级负责、各有侧重的培训培养机制。旗委组织部负责每年对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旗民政局负责对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培训。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和年度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和年度考核工作范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摸底测算、资金预算,相关文件制定、审议、印发等工作,确保2022年底前全面推开。

(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队伍统筹协调机制,旗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究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工作,及时通过召开协调会、推进会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旗委组织部负责统筹指导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旗民政局履行业务主管职能,并会同旗委组织部核定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等级确定、薪酬待遇核定。旗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协同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人员招聘、薪酬待遇、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等办法,并按照职能职责分别负责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审批和经费保障工作。

(三)强化保障机制。将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中所需资金纳入旗财政预算,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引导和退出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分层分类抓好教育培训。

解读连接:关于《阿拉善右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和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访谈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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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旗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