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5/2023-00941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旗文件 |
发文字号: | 阿右政办发〔2023〕23号 | 成文时间: | 2023-06-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分工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6-3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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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上级驻旗各部门:
《〈阿拉善右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分工方案》已经旗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主要指标
(一)经济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
数据提供单位:旗统计局
2.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5.2%
数据提供单位:旗统计局
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1%
数据提供单位:旗统计局
(二)创新驱动
4.研究与试验(R&D)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
数据提供单位:旗统计局
5.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
数据提供单位:旗市监局
6.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
数据提供单位:旗统计局
(三)民生福祉
7.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达到7.1%
数据提供单位:旗统计局
8.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数据提供单位:旗统计局
9.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7岁
数据提供单位:旗卫健委
10.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9人
数据提供单位:旗卫健委
11.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左右
数据提供单位:旗统计局
12.每千人拥有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个
数据提供单位:旗卫健委
1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数据提供单位:旗人社局
(四)绿色生态
14.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占地表水比例达到100%
数据提供单位: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15.森林覆盖率达到7.7%
数据提供单位:旗林草局
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幅达到盟要求
数据提供单位:旗统计局
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达到盟要求
数据提供单位: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18.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数据提供单位: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五)安全保障
19.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0.5万吨
数据提供单位:旗农科局
20.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吨标煤
数据提供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
二、加快特色农牧业产业化进程
(一)打造世界领先的驼产业集群
21.合理布局骆驼养殖加工基地。坚持因地制宜,理性发展原则,统筹草畜平衡、饲草料供给、收集运输等要素,科学规划布局全旗骆驼养殖基地,提高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繁育水平。发挥好产业优势、政策优势,从全盟乃至更大范围调配驼奶资源,建立稳定的奶源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驼奶加工产业布局,充分发挥沙漠之神和天驼生物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持续做大做强骆驼产业科技园,规划建设阿拉腾敖包镇驼奶加工基地,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开展驼奶产品加工销售,形成“东西互补、点面结合、辐射全旗”的驼奶加工格局。“十四五”末,全旗骆驼总量控制在6万峰左右,挤奶母驼控制在2万峰左右,年产驼奶1万吨,外部调入1万吨,建成全国重要驼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各苏木镇
22.积极拓展延伸驼产业链条。加强与蒙古国、哈萨克斯坦、阿联酋等国家的国际合作,切实发挥骆驼研究院、骆驼产业科技园功能,推动校地、院地合作,重点在驼乳、驼血生物价值与应用上加大科研力度,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落地。协同推进驼乳化妆品、驼肉、驼绒等系列产品开发,进一步提升产业能级。主动对接生物大健康企业,重点关注母婴、中老年两类高势能人群和沿海发达地区、欧美发达国家两大市场,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驼奶系列保健品、生物制药等高端产品,加大市场营销,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力打造世界领先的驼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参加单位:旗工信局、外事办
23.全力健全驼产业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骆驼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5)》和《扶持骆驼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研究制定特色驼产品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奶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疫病防治和饲养培训指导力度,强化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强骆驼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抓好全产业链、全周期服务工作,提升驼产业发展水平。争取自治区、盟支持,率先建设以驼-沙等特色产品为主导的交易所,建立垂直驼沙产业电商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良性互动格局。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参加单位:旗市监局、文旅广电局、外事办
(二)创建全国知名的生态沙产业名片
24.推动沙生植物保护利用良性发展。坚持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争取国家投资、引进社会资本、鼓励民间投资的方式,多渠道筹措生态沙产业建设资金。持续加大生态沙产业投入力度,修复退化梭梭林、复壮更新白刺,提升天然林质量,提高天然沙生药用植物产量和质量。扩大人工梭梭林面积,大力推广肉苁蓉、锁阳等沙生植物人工种植,建设阿拉腾朝格、曼德拉2个万亩肉苁蓉GAP种植基地,争取“十四五”期间,肉苁蓉人工接种20万亩、锁阳人工种植30万亩,建成全国生态沙产业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旗林草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农科局、市监局,各苏木镇
25.加大药食同源深研力度。把握肉苁蓉列入药食同源目录机遇,以食品、保健品等食用价值开发为切入点,推进以润肠通便、抗氧化抗衰老等药食价值综合开发,协同推进锁阳儿茶素、熊果酸等医用成分开发,联动甘草等十余种沙生产品,形成“种-研-产-医”一体的沙生植物综合开发利用体系。积极对接沙生植物药用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及同仁堂等知名企业,围绕沙生药用植物核心生物学特征,科学提炼,精准定型,推进生物医药研发,提升生态沙产业精深化发展水平。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建立产品全程溯源平台,做到产业精细化管控,科学化发展。
牵头单位:旗市监局
参加单位:旗农科局、林草局、市监局
(三)加快特色农林牧业协同发展
26.推进特色畜牧业建设。以“1396”“1450”“白中白”等白绒山羊品牌建设为重点,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以羊绒粗梳/精梳、粗纺纱、羊/驼绒制品为主的产业体系,打造阿拉善羊绒特色国际品牌。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参加单位:旗文旅广电局、工信局、外事办,各苏木镇
27.加快设施高效农业发展。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总播面积保持在4万亩左右。以巴彦高勒、沙林呼都格、陆家井为重点,建设有机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基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扶持发展“种养加”循环农业模式,实施无公害及有机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延伸产业链,提高综合效益。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参加单位: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务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各苏木镇
28.积极培育休闲观光农牧业。以“大漠人家”“养驼人家”“马背人家”为特色品牌,引导农牧民发展休闲度假、生态农牧业观光、田园综合体、大棚采摘、专享认购、民俗风情体验等不同类型的旅游产品,开发农牧区导游、民族民宿、特色民族餐饮等服务,促进种植和服务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参加单位:旗文旅广电局、市监局,各苏木镇
三、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一)构建绿色工业产业体系
29.推动天然碱绿色化循环发展。依托塔木素丰富的天然碱资源,按照“资源高效、煤碱互动、产业集聚、节能环保”的要求,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建设博源集团年产860万吨天然碱项目,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围绕天然碱项目,配套建设新型建材、B型保税物流等项目;拓展延伸产业链,推动工业级纯碱向电子级、医药级、食品级纯碱发展,向医药、日化用品延伸,提升碱化工价值链。着力构建以纯碱及其高端产品为产业主体,现代物流与新材料为支撑的“一主两翼”格局,打造全国最大的天然碱绿色循环产业基地。力争2025年,形成纯碱产能780万吨、小苏打产能80万吨。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农科局、林草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外事办、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30.加快盐硝化工转型升级。依据雅布赖工业集中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控制总量、提升质量”的原则,科学有序发展精细化工产业。推进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集中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2年前实现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引导雅布赖盐化、雅布赖化工等基础化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开发新产品,增强发展后劲;积极引进专业企业,改造升级雅布赖染料公司、旭翔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传统化工产业,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推动祁泰化学、宇晨润医药、蓝科生物、联化科技、铂元科技等企业抓紧完成规划项目建设,丰富产品体系,延伸产业链条,并早日达产达效,发挥效益;鼓励集中区围绕现有产业基础,建设氯化苯一体化等补链、强链、延链项目,提升产业关联度和耦合度,推动集中区产业循环化发展。争取到2025年,盐硝化工总产值超过30亿元。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农科局、林草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31.提升新能源产业规模。积极争取纳入阿拉善至华中(华东)、阿拉善至上海庙通道二期配套基地规划,依托自治区、盟统一规划建设的特高压电力通道打捆外送新能源,推动我旗100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电网外送和消纳潜力,以荒漠戈壁、采煤沉陷区、矿山排土场、矿山废弃地等用地为重点,大力推动平价(低价)新能源项目建设,力促我旗新能源发电项目在蒙西电网全网消纳;认真对接新业态,规划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推动“能源岛+智慧城市”战略计划,建设新能源制氢项目,提升新能源发展水平。力争2025年风光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500万千瓦。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旗供电分局
32.培育特色及新型产业。利用盐藻、卤虫等天然资源,研发纯天然绿色高端饲料及保健品加工产业;依托丰富的石英石、石英砂、石灰岩等资源,发展高端建材产业;继续做大做强富锶矿泉水产业。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水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科局、林草局、市监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33.加强煤矿及非煤矿山改造。严格煤矿准入门槛,淘汰煤矿落后产能,推进太兴煤矿年产90万吨技改、常山煤矿扩能技改等项目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科学整合金矿、萤石矿等重点矿山,引进有实力企业进行精深加工;加大扎木敖包、北山成矿带等项目勘查力度,力争“十四五”取得突破。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自然资源局
参加单位:旗应急管理局、发改委、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二)不断夯实工业发展基础
34.积极争取创建工业园区。以博源天然碱项目建设为突破口,结合北山成矿带的开发及过境资源精深加工,依托区位优势,按“一区多园”模式,以塔木素天然碱矿区为核心,以雅布赖集中区为分区,统一布局,一体规划,加快提升产业规模,配套建设供热、供气、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设施,建立健全教育、卫生、治安等公共服务机构,完善专业化园区管理体制,积极创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为项目入驻提供必要条件,促进全旗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卫健委、教体局、公安局、住建局
35.加强工业信息化建设。顺应新一轮产业变革和“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和工业互联网发展;实施互联网+传统工业项目,对传统工业进行生产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信息化、工业控制自动化改造;积极推进“企业登云”,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探索“互联网+工业”新模式,鼓励企业开展网上工业品博览会等线上销售活动。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参加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文旅广电局、市监局
36.保障企业生产要素。统筹解决好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资金、技术等要素,加强环保、应急安全服务工作,保障重点企业、重点产业用水需求。加强与周边农区劳动力市场和实习基地合作,尝试定点委培、定向招生等模式,建立常态化定向用工招工机制。优化劳动力年龄结构,提升知识技术水平,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委政法委,旗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各苏木镇
四、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一)推动旅游业提档升级
37.培育旅游发展新业态。围绕“全景、全业、全时、全民”的发展目标,强化规划引领,深度挖掘开发旅游资源,持之以恒构建“1+6+N”品牌景区格局,继续发展和丰富“13579”旅游发展战略,全力推动景区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继续秉持“旅游+”“+旅游”理念,创新旅游新业态,拓宽区域合作空间,深化旅游与互联网、文化、康养、体育、农牧业等深度融合,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层次。
牵头单位:旗文旅广电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农科局、教体局、市监局、民政局
38.做亮巴丹吉林沙漠旅游品牌。积极推进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世界自然遗产申建和《内蒙古自治区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保护条例》的立法,提升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节规格和层次。办好各类文化旅游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巴丹吉林沙漠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巴丹吉林沙漠为核心,加强旅游线路策划和设计,重点打造联动蒙甘青宁、串联盟内重点景区的3条精品游线,开发9条精品自驾线路。突出“沙漠旅游-沙漠休闲健康-沙漠极限运动体验-沙漠城市服务”等沙漠旅游主题,积极开发生态旅游、健康旅游、文化旅游、自驾旅游、探险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培育沙漠低空观光、沙漠徒步穿越、沙漠婚礼、沙漠艺术写真等新项目,开发企业团队建设、素质拓展训练、员工奖励性旅游等旅游新模式,丰富全域旅游内涵,打造独具大漠特色的国际沙漠旅游目的地。
牵头单位:旗文旅广电局
参加单位: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外事办、司法局、交通局
39.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完善“吃住行游购娱、文商养学闲情奇”等旅游要素,提升标准、档次和配套水平。全力推动巴丹吉林沙漠5A、曼德拉岩画4A等景区创建工作,加快阿拉善国际岩画博物馆、巴丹吉林沙漠旅游服务能力提升、巴丹吉林旅游集散中心、特色文旅小镇、沙漠主题公园、沙漠培训基地、地球仓高端特色生态酒店等项目建设,完善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引进知名景区运营商专业化运作重点景区,提升景区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智慧旅游建设,完善旅游信息咨询、预约预订服务、个性化旅游订制、云旅游等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制定旅游服务标准,加强旅游行政服务体系、旅游执法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力争到2025年,全旗旅游者人数和旅游收入均在“十三五”基础上翻一番,分别达到354万人(次)和34.5亿元;培育5A级旅游景区1个,新增4A级旅游景区2个。
牵头单位:旗文旅广电局
参加单位:旗自然资源局、农科局、市监局、外事办、财政局、交通局,各苏木镇
(二)推动商贸物流业转型增效
40.推动商贸流通业繁荣发展。以巴丹吉林镇为重点,有序发展智能化超市、新型专卖店等新业态,建设地方特色民俗产品商业街区,合理布局便民服务中心,加快综合性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商业服务网络,活跃城乡商贸流通。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壮大电子商务主体,围绕特色农畜产品及沙生资源,完善电商服务平台,鼓励企业自建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良性发展。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牧区电商发展路径,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牧区水平。
牵头单位:旗外事办
参加单位:旗农科局、发改委、市监局、交通局
41.推动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发挥通道优势,逐步构建“立足内需、融合口岸、面向河西、连通蒙古”的现代物流体系。以巴丹吉林镇为中心,建设集住宿餐饮、仓储配送、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物流中心。以塔木素、雅布赖集中区为载体,建设保税物流体系和工业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依托国道、省道的加油、加气站,配建物流信息系统,提高物流服务水平。加快特色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公共配送中心及授递设施,推进快递业加快发展。
牵头单位:旗交通局
参加单位:旗外事办、工信局、农科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
(三)推动社区服务和健康养老业融合发展
42.全面发展社区服务业。创新社区服务形式与内容,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社区商业服务和非营利性服务,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网络化。完善“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家庭保洁、卫生保健、养老扶助、病人看护、家务管理、婴幼儿看护等家庭服务业,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新兴业态。
牵头单位:旗民政局
参加单位:旗卫健委、红十字会、人社局、巴丹吉林镇、雅布赖镇、阿拉腾敖包镇
43.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启动运行旗医养结合康复托养中心,构建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康复治疗等为一体的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依托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互助养老、社区治理、社会公益等活动。探索建立“自费+补贴”养老模式和老年信托、老年保险等金融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旗卫健委
参加单位:旗财政局、医保局、民政局、人社局、各苏木镇
(四)推动地域文化繁荣发展
44.推进特色嘎查村寨文化建设。以嘎查、人口聚居区为单位研究发掘、收集整理蒙古族文化艺术图标和民族特色建筑符号元素,推动各具特色的村寨建设和特色历史人文建筑的改造、修复、保护,营造具有浓郁的蒙古族嘎查村寨氛围。
牵头单位:旗文旅广电局
参加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民委、住建局、农科局,各苏木镇
45.推进民族工艺与艺术文化传承。做好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传承与建设,促进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融合。加强阿拉善长调民歌、陶布秀尔演奏、萨吾尔登舞蹈传统艺术传承,推动驼乳、民族手工艺制品、沙画、奇石、银制品、雕刻品等旅游产品开发,推出驼羊肉、沙葱、驼乳等特色系列餐饮。
牵头单位:旗文旅广电局
参加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民委、农科局
46.推动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加快乌兰牧骑改革步伐,积极引进专、精、尖人才。紧扣美丽中国、乡村振兴等重大主题开展文艺创作,聚焦现实题材提高创作水平,传承民族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加强新时代乌兰牧骑品牌建设,努力以乌兰牧骑事业发展推动农牧区、农牧民精神文明建设。
牵头单位:旗文旅广电局
参加单位:旗委宣传部、组织部,旗民委、农科局
(五)推动居民消费挖潜升级
47.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新趋势,推进餐饮住宿等传统消费升级,培育和规范服务消费、信贷消费、租赁消费等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完善节假日制度,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实施消费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建设中高档产品专卖店,引导本地人就近消费。推动商场、超市发展模式升级,大力建设社区集成化智能服务终端,不断提升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便利度。办好巴丹吉林沙漠文化节及各类赛事活动,打造高水准的旅游线路和产品,吸引外来游客扩大消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着力打造自营电商、平台电商、社交电商,推动本地特色产品销售。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多措并举提高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文旅广电局、市监局、外事办、城管局、住建局
五、打通内外通道,融入国内国际大循环
(一)深化与河西走廊城市群区域合作
48.构建区域合作机制。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对接河西走廊城市群4市6县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高层互访交流,形成政、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合作机制,协同张掖、金昌、武威、酒泉四市,率先推动“阿山民永”一体化发展。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工信局、文旅广电局、教体局、卫健委、外事办
49.加强与河西走廊全方位合作。加强铁路、公路、引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推动与河西走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尝试探索合作建设新能源基地,推动蒙电通过河西走廊特高压通道外送。依托我旗与河西走廊化工基础,共同推动盐碱硝化工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系统做好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生态治理工作。构建“绿色便捷通道”,加强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合作,鼓励人员技术、特色农畜产品、手工艺品、美食等深度交流。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工信局、交通局、水务局、文旅广电局、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委、农科局、林草局、住建局、外事办、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旗供电分局
(二)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开放大通道
50.联动策克、乌力吉口岸。发挥我旗向北邻近策克和乌力吉口岸,向南联通河西走廊的优势,规划建设苏宏图-恩格日乌苏-G307高等级公路、乌力吉至张掖铁路,打通口岸直接联接河西走廊的通道。进一步强化同策克、乌力吉口岸互联互通,形成向北连接新亚欧大陆桥通道北线、中蒙俄通道西线,向西联通新亚欧大陆桥通道中线的格局。主动接受口岸辐射带动,依托塔木素工业集中区,大力发展通道经济,建设货物周转中心,对过境原料进行深加工,提高产业附加值。联动乌力吉口岸和塔木素工业集中区,形成通关一体化格局,减少通关手续,加快通关效率。
牵头单位:旗外事办
参加单位:旗交通局、发改委、工信局
51.完善开放性载体建设。推进以纯碱、小苏打、精细化工产品、农畜产品为主要流通品的B型保税物流中心建设,争取实现向保税仓、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产业延伸。积极向国家、自治区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建设联通蒙古国的货物通道,畅通我旗与蒙古国货物贸易渠道,提升与蒙古国合作水平。
牵头单位:旗外事办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
52.争取跨境电商实现突破。争取建设中蒙俄跨境电商合作示范区,以跨境电商工业品、生活日用品、生产加工设备为重点,加快推进蒙古消费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和服务贸易出口,提升对蒙俄外商外贸外经的能级。
牵头单位:旗外事办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市监局、文旅广电局、工商联
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增强发展承载力
(一)构建内外联通的立体交通网络
53.优化公路路网,提升公路等级,建成G331至北银根二级公路,建设十四号基地至巴丹吉林镇、S228线至张掖(界)二级公路,力争实施阿敖至乌力吉至G7一级公路,雅布赖至板滩井至豪斯布尔都二级公路,雅布赖至红砂岗、金阿公路一级化改造等项目。全力打通连接路和断头路,拓宽乡村公路,推动实施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通农牧场硬化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加强民航通道建设,新建巴丹吉林沙漠通用机场,力争按4C级支线标准升级改造通勤机场,拓展与周边地区直航/支线航班,提升航空对旅游、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加快铁路通道建设,实施临策铁路至塔木素天然碱矿区铁路,力争启动乌力吉至张掖铁路红砂岗至巴丹吉林至张掖段,尽快融入区域铁路网,实现“十四五”期间旗府所在地通铁路目标。
牵头单位:旗交通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农科局、文旅广电局、工信局
(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54.加快推动阿右旗黄河引水工程,提升塔木素工业集中区及乌力吉口岸水资源保障能力,改善沿线苏木镇安全饮水条件。实施巴丹吉林镇新水源地供水二期工程,增加中心城镇供水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90%以上。完善防洪监测体系,实施巴丹吉林镇防洪排涝、苏木镇防洪蓄洪等工程,提高防洪标准。
牵头单位:旗水务局
参加单位:旗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农科局、气象局,各苏木镇
(三)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55.围绕新能源基地规划,积极争取并推进新能源外送通道建设。强化以220千伏为骨干的电网构架,新建伊和呼都格500千伏变电站,扩建阿右旗220千伏变电站和阿敖220千伏开闭站,加快实施新一轮城镇配电网和农村电网改造,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快偏远农牧区新能源用电升级改造,改善农牧区用电条件。依托重点城镇、加油加气站等重要交通节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西气东输四号线工程,推动引气入巴工程实施。科学合理布局集加油、加气、充电、物流服务于一体的新型综合供能服务站,提高能源供应服务能力,确保能源安全。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交通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农科局、城管局、外事办、旗供电分局
(四)加快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56.积极推进光纤网络升级改造和扩容增速,优化骨干网络结构,提升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全面推动光纤网络到楼、入户、进村,实现城镇住宅小区、商场、办公机构光纤网络全覆盖。科学布局5G站点,推进室外WLAN建设,提高新一代移动通讯网络覆盖率。到2025年,巴丹吉林镇、雅布赖镇、阿拉腾敖包镇等重点城镇、工业集中区全部接入高带宽光纤网络,实现5G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完成IPV6升级改造,政府政务办公软硬件全部进行国产化更新。
牵头单位:旗工信局
参加单位:旗委宣传部,旗交通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七、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57.认真对接国家、自治区、盟重大发展战略,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适度开发、集中集聚”的总体要求,立足我旗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的适宜性,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舒朗大气、宜居宜业宜游沙漠新城市”定位,构建以巴丹吉林镇为核心,雅布赖镇为重点,其他苏木镇差异化发展的城乡体系;坚持保护中开发,以低碳、循环为主攻方向,打造沿G307-X777-S311线工业经济走廊;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推动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综合治理,发展驼沙产业和生态文化旅游业,建设沙漠生态经济先行先试区;坚持底线思维,围绕沙林呼都格、巴彦高勒实施高标准农田等项目,确保33375亩基本农田红线。
牵头单位:旗自然资源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农科局、林草局、文旅广电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二)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58.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巴丹吉林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市政道路改造及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沟项目,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平房区改扩翻等重点工程,努力改变城镇面貌。加强城市绿化,实施主要街道、公园、城市出口等绿化工程,打造街巷绿色行道、精品生态景观通道。加快推进停车场、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建设,完善公园、广场等休闲游憩系统。继续推进水厂和水网等供水设施建设,改善供水条件,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启动巴丹吉林镇排水防涝工程,实施雨污分流。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加大供热管网改造和新建力度,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快建设天然气管网,实施天然气管道入户工程,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继续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巴丹吉林镇污水处理厂中水提能增效工程,污水处理率达到99%;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牵头单位:旗住建局
参加单位:旗城管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59.强化城镇精细化管理。深化城镇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管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职责。建立日常监管和末端处罚的衔接机制,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城镇管理中的应用,统筹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建立供水、排水、燃气等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推动城镇管理智能化、安全化、精细化。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完善精细化管理标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和监督城镇环境秩序,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镇治理模式。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公共服务便捷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机制长效化的城镇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旗城管局
参加单位:旗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局、市监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60.努力建设宜业城镇。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建设创业孵化园三期、四期工程、汽修物流仓储二期工程,大力发展驼沙产业等地方特色产品精深加工,推动文化旅游创意、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服务业快速兴起,促进城市发展与产业支撑、人口集聚相协调。
牵头单位:旗住建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文旅广电局、农科局、工信局、市监局、民政局
(三)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61.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围绕各苏木镇发展定位,鼓励发挥各自优势,发展驼产业、生态沙产业、沙漠旅游业、新能源、工矿业等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支持发展示范性、标准化、现代化、规模化农牧业和一二三产融合综合体,提升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以七个苏木镇优势特色产品为重点,鼓励以集体经济为主要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入股,建立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合作社型企业,尝试与发达地区建立“乡村振兴”帮扶对接机制。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财政局、文旅广电局、农科局、工信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各苏木镇
62.改善村容村貌。落实嘎查村庄规划,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以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卫生厕所改造、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进一步完善农牧区交通、供水、通电、网络通信、广电传播等基础配套条件,加快嘎查综合服务中心、物流支点网络体系及文化阅览室、运动健身场等设施建设,丰富农牧民业余生活。强化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宣扬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立农牧区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建成基础设施便利、生态环境优美、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新农村新牧区。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参加单位: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旗住建局、农科局、林草局、水务局、交通局、工信局、文旅广电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各苏木镇
6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融合乡村振兴发展,提升全面建成小康水平。开展脱贫攻坚成效“回头看”,加强对监测户、脱贫户的扶持和日常监测,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简捷、高效、精准的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进一步落实1121帮扶机制,不断加大智力扶贫和科技扶贫力度,提高就业致富能力。
牵头单位:旗农牧局
参加单位: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旗财政局
八、加大生态治理,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
64.持续推进沙漠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为重点,持续加大防沙治沙力度,积极争取设立国家沙漠公园,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施巴丹吉林沙漠东南缘综合治理、重点防护林等项目,通过人工造林、封沙育林、飞播造林、工程治沙等措施,建设沙漠锁边体系,控制沙漠化南移西扩,逐步恢复沙漠生态。引进立体固沙车等机械化治沙技术,提高治沙效率。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继续对接阿拉善生态基金会,探索碳汇区块链交易等多渠道筹措沙漠治理资金。
牵头单位:旗林草局
参加单位:旗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65.加大森林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加强梭梭、白刺等天然林保护,改造低质低效林,提升森林质量。继续开展公路、城镇、村屯、矿区园区等重点区域绿化,增加国土绿化面积。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巩固和扩大草原建设成果,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公益林补偿政策,加强毒害草治理和病虫害防控,促进草原生态自我修复。
牵头单位:旗林草局
参加单位:旗自然资源局、农科局、工信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财政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气象局
66.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水土保持力度,推进实施西潮水盆地水土保持工程。以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世界自然遗产申建为契机,完善生态监测和保护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巴丹吉林湖泊群保护水平。加强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生态修复型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限度开发利用境内空中云水资源,增加地表水及水库蓄水量,涵养水源,有效促进生态自然修复。
牵头单位:旗水务局
参加单位:旗自然资源局、农科局、林草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气象局
(二)推进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工作
67.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面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强化供水全过程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改造雅布赖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塔木素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项目,加强污水点源治理,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广废水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推动工业集中区供汽项目配套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加强施工场地、道路管理,全面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强化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对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城镇医疗废物管理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防治危险废物污染。建设巴丹吉林镇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和薄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肥,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净化农村牧区居民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参加单位:旗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农科局、林草局、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局、卫健委、气象局
68.节约高效利用资源。认真落实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强度下降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严审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从源头上控制能耗增量。压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能耗双控预算管理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确保完成能耗双控任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新型能源,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引进推广节能技术,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生产工艺设备。严格执行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出行方式,推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高效利用水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需求管理,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着力建设节水型社会,继续发展节水农业,稳步推进农牧区水价综合改革。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循环用水,开发利用雨洪资源、矿井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城镇节水,推进城镇节水设施建设和改造,高效运行巴丹吉林镇中水回用工程;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制定并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保障粮食安全。严格落实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实现工业用地节约集约。推进巴丹吉林镇拆迁空地再开发,加强荒山、沙地、工矿废弃地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节约利用矿产资源,全面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加强矿山资源综合利用,全面建设绿色矿山。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工信局、住建局、农科局、交通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三) 健全环境预警体系
69.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检测体系。做好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全面推进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推进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常态化。建立环境综合监测大数据综合平台,对全旗主要环境点进行数字化-可视化监控。引进第三方环保企业,在环境保护重点区域设立水环境、空气、土壤和工业污染源等监测点,建设环境检验监测实验室,提升环保监管水平。
牵头单位: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参加单位:旗应急管理局、水务局、气象局
70.健全环保监督体系。发挥环保部门职能作用,参与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加强环保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完善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全社会共管共抓共察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牵头单位: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城管局
71.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系。依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制定并发布生态环境执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建立生态环境守法促进机制,结合企业环境绩效水平、环境守法历史、污染物排放等情况,探索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参加单位:旗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林草局、农科局、城管局、司法局
九、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一)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2.提升基础教育水平。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的幼儿园办园体制,新建托幼设施,扩大现有幼儿园规模,大力发展1-3岁婴幼儿早教托育教育,提升3-6岁学前教育质量。坚持“开门办教育”,加大区域间校际互动交流,广泛借鉴先进地区学校办学理念,强化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学等方面的交流学习。加大骨干教师的跟岗研修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大青少年体育锻炼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和实践本领,激发各民族学生相互包容、相互关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建和改造各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等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和教师交流轮岗,在编制总额内引进教育紧缺人才,构建合理教育人才梯队。深入推进高考改革和课堂转型,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我旗高考综合成绩取得突破。
牵头单位:旗教体局
参加单位:旗委编办,旗民委、人社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
73.推进职业教育特色发展。认真落实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政策,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驼养殖驯化、沙生态种植、汽车驾驶与维修、玉石雕刻与加工、农牧家游、特色旅游、物流等一批新特色产业专业群。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旗教体局
参加单位:旗人社局、农科局、文旅广电局、林草局、交通局
74. 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和水平。积极稳妥地做好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用足用好民族教育发展专项基金,深入推进民族教育改革创新。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牵头单位:旗教体局
参加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民委
(二)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水平
75.提升旗重点医疗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以旗人民医院和蒙医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为目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争取同发达地区建立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开展全程科室建设陪同、全程医护人员培养、全程临床经验培训等二甲医院建设全程对口帮扶,补齐在教研、管理、技术层面短板。开展医联体、医共体合作,推进同呼包银城市圈、乌海市、河西走廊城市优质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合作,争取在人才双向服务、人员定期培训、定期定点执业等方面实现突破。
牵头单位:旗卫健委
参加单位:旗人社局、医保局
76.推进重点优势科室建设。加强同周边地区医疗合作,签署“以院包科”、科室托管合作协议,对应科室搭建分级诊疗体系、信息共享系统、定期交流机制,以副主任医师以上级别医生带队进驻人民医院/蒙医院,选择重点科室进行对点帮扶,落实专科跨区域合作主体权利义务,明确合作内容和规范,保证合作质量。
牵头单位:旗卫健委
参加单位:旗医保局、外事办
77.推动民族医疗事业创新与发展。以中蒙医院为主体,加大民族蒙医药特色药方搜集和新药剂研发,加大特色道地蒙药材保护种植加工,建立蒙医药公共数据库、蒙医药药效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继续加大蒙医药投入扶持力度,加强对蒙医药企业培育扶持和蒙医重点科室建设,推动蒙医蒙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鼓励引进全国知名蒙医专家建立工作室,开展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传授推广工作。
牵头单位:旗卫健委
参加单位:旗民委、医保局
78.加快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医院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旗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建立起覆盖旗-苏木镇-社区三级医疗体系的医疗信息系统,通过垂直信息共享,打破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障碍,争取医联体内部实现HIS系统互通,在苏木镇、社区医院依托移动医疗服务,提高诊断效率和质量。建立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关注医疗信息互通、检查结果互认、远程会诊协作,为推进分级诊疗提供技术支撑。
牵头单位:旗卫健委
参加单位:旗医保局、民政局
79.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责,完善“三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重大疾病监测干预工作,提高重大疾病筛查率和规范治疗率。适应新冠肺炎、鼠疫等传染病常态化管控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体系和应急管理处置系统。加快推进医院传染病区、疾控中心生物安全 P2 实验室及鼠疫应急演练培训基地建设,升级医疗机构 CT、DR、呼吸机等检验检测医疗设备,改造医院隔离区、负压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加强疾控卫生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应急装备、应急物资体系,切实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旗卫健委
参加单位:旗医保局、人社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
80. 创新医疗体制机制。落实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生考评制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方案。进一步落实国家药物制度,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应急救治、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公共卫生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卫生的监督,完善执法稽查制度。
牵头单位:旗卫健委
参加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医保局、人社局、发改委、市监局
(三)深入挖掘科技创新潜能
81.推进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园建设,引进专业科技园区运营平台,推动科技资源信息与科技公共服务建设,重点引入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企业。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有效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鼓励建立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基础公共服务。
牵头单位:旗市监局
参加单位:旗人社局、农科局、工信局
82.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实施科技创新补助政策和税收优惠激励制度,鼓励依托驼产品、生物/高端化工、碱化工等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进一步加大新产品开发和科研投入。推动骆驼研究所、沙生植物研究所同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同企业在关键技术、核心产品领域共研共享,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创新“双薪双用”人才引进机制。
牵头单位:旗农科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人社局、工信局、税务局
83.推动金融对科技支撑。鼓励设立专项产业基金、中小微企业创业扶持基金等,加强对企业科研、创业等扶持支持。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创新借贷融资制度,综合降低辖区企业信贷融资成本。鼓励引进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集团投资等现代金融投资平台,加速推进辖区企业股权融资,丰富多元化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旗财政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税务局、人民银行阿右旗支行
84.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依托阿右旗丰富的纯天然产业基础,打好民族、文化、绿色、生态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商标品牌建设。通过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行业促进、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方式,完善商标品牌培育、运用和保护保障措施,持续提升阿右旗区域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旗市监局
参加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文旅广电局、民委、农科局、林草局、工信局
(四)全面加强文体广电服务
85.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旗、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新建博物馆、图书馆、数字影院、城市书屋等建设项目,落实广播电视全覆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智慧广电平台建设项目,筹建广播电视监测台阿右旗分台,推动“高清内蒙古”工程落地阿右旗,提升旗融媒体中心高清制播能力,加快有线网络高清化发展。
牵头单位:旗文旅广电局
参加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文联、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
86.推进体育事业发展。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发展体育事业,促进体育事业协调发展。推动敖包山景区、巴丹湖体育赛事活动场地等建设,增强体育赛事主办承接能力,打造汽车越野挑战赛、汽车拉力赛等“沙漠”体育品牌。继续办好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节、骆驼文化节、马背文化节,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发和推广。鼓励扶持农牧民群众举办小型那达慕等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实施体育公园、游泳馆、苏木镇全民健身中心、农牧民体育健身场所等项目,发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牵头单位:旗教体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市监局、文旅广电局、农科局、民政局、财政局
(五)切实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87.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牧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力度,积极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相关规定,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等相互补充的医疗保险体系,不断提高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待遇。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旗人社局
参加单位:旗医保局、红十字会、人民银行阿右旗支行
88.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的力度。逐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实施分类保障。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为集中供养老人提供必要的娱乐设施和条件,丰富精神文化需求。
牵头单位:旗民政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住建局、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
89. 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简化创业审批程序,开辟创业绿色通道,让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建立创业创新平台,推进创业孵化园、实训基地建设。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实体经济,鼓励围绕驼沙产业、沙漠旅游、农牧区电商等创新创业。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贷款、社保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形成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零就业家庭、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
牵头单位:旗人社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农科局、文旅广电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民政局、财政局、市监局、工会、税务局
90.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健全职工福利待遇与社会平均工资动态调整制度,提高职工工资收入。落实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和苏木镇津补贴增长机制。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发挥创业增富效应,提高经营性收入。拓宽城镇居民理财渠道,扩大储蓄、股票、保险、不动产投资等理财规模,增加财产性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救助水平和覆盖面,增加转移性收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加大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提高工资性收入。鼓励农牧民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提高农牧民经营性收入。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依法保障农牧民土地、集体资产权益,提高农牧民财产性收入。深入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补奖、退牧还草、粮食补贴等政策,增加农牧民转移性收入。
牵头单位:旗人社局
参加单位:旗委组织部,旗财政局、农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民政局、工会、工商联、市监局、民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阿右旗支行
(六)积极推动人口均衡发展
91.落实国家人口政策。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优化服务流程,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鼓励机关、事业、企业对哺乳、生育妇女实行更宽松的弹性政策,提高接生、保育、婴幼儿基础免疫等能力,促进人口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旗卫健委
参加单位:旗教体局、人社局、民政局、统计局、财政局、文旅广电局、妇联
92.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积极争取上级特殊政策支持,着力稳定本地人口数量。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健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提升劳动者健康素质,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服务,强化职业劳动安全教育,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加强大龄劳动力职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
牵头单位:旗人社局
参加单位:旗教体局、民政局、卫健委
93.保障重点群体权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妇女和儿童全面发展。消除教育、就业、参政议政等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探索实行父母带薪育儿假,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水平。实施青年全面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依托各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动出台普惠性青年政策和青年民生实事,推动青年思想引领工程及青年发展促进工程。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对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单亲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救助和服务。
牵头单位:旗妇联、团委
参加单位: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旗卫健委、教体局、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文旅广电局、市监局、残联
十、依法治旗,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一)建设法治阿右旗
94.建设民主法治社会。强化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参政议政作用,着力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渠道,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的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健全完善基层事务民主管理机制。全面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备法律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旗司法局
参加单位:旗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旗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工商联、工会、团委、妇联、民委
95.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运行的流程、方式、时限和责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划分政府及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政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大数据建设,加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度,全力构建综合治税新格局,提升审计监督服务能力,扩大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牵头单位:旗司法局
参加单位:旗委政法委、宣传部、编办,旗公安局、政务服务局、发改委、审计局、财政局、税务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96.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巩固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快传统媒体、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树立正确价值取向。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化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巩固创建全区文明城市成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旗委党校,旗文旅广电局、文联、科协
97.提高居民文明素养。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学习宣传表彰模范人物,引导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不断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养。鼓励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旗委党校,旗文联、教体局、团委
(三)优化营商环境
98.建设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整合现有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功能,加快政务服务能力和平台建设,增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便捷度,加强数据共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规范便民服务公众号和移动端APP建设,推动“阿右旗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并联审批及区域评估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审批项目一网通办,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推行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推动旗级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下移,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市监局、人社局
99.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考核管理办法、服务事项办理规则、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监督投诉制、责任追究制、廉政建设等制度规范。推进服务事项全面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公、检、法机关涉企案件立案化解渠道,对重大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充分尊重企业多层次、多样化立案需求,依法保障企业合法利益。
牵头单位:旗司法局
参加单位:旗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100.建立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梳理市场准入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实现行政许可等事项“应减尽减”“应放尽放”。非国家和自治区依法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权责清单、服务指南公开透明。建立服务秘书制度,加强与产业政策、规划、土地、环保的衔接,积极落实建设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环境容量、产业工人等各项前期条件,注重提高要素保障效率,提升要素利用效益。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政务服务局、市监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住建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旗供电分局
101.营造诚信和谐的人文环境。建立“保姆式”服务,发挥好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企业家协会作用,畅通政商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惠企政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水平。完善守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典型选树工作,提升公众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政务服务局、市监局、人社局、教体局
十一、 建设平安阿右旗,维护边疆安全稳定
(一)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102.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强化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对意识形态复杂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判断力、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巩固思想阵地、文化阵地、网络阵地,健全意识形态奖惩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意识形态问题反映通道,增强日常监控管理。
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旗委组织部、统战部
10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全面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旗应急管理局
参加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工信局、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市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教体局、盟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
104.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应急平台、应急队伍、物资保障等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食品药品、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影响。制定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建立地方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健全应急联动指挥和应急保障体系,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全面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构建群防群治消防工作体系,统筹强化全旗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快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旗应急管理局
参加单位:旗发改委、林草局、水务局、农科局、公安局、气象局、卫健委、财政局、红十字会、消防大队
105.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施“雪亮工程”,以信息化为支撑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打造网上网下一体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模式。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有效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共同维护治安秩序。增强基层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和农牧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构建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力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旗委政法委,旗公安局
参加单位:旗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局、交通局、安全局
(二) 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
106.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政策法规执行监督检查,主动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保障民族政策全面落实。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线上线下宣传,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阿右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成果,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内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牵头单位:旗民委
参加单位:旗委统战部、组织部、宣传部,旗文旅广电局
107.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深化宗教治理,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政治引领,丰富新时代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加强正面引导,注重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加强爱国宗教人士的思想和队伍建设,抵制和消除宗教极端思想,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思想渗透。
牵头单位:旗民委
参加单位:旗委统战部、组织部、宣传部,旗教体局、文旅广电局
(三)维护边疆安全稳定
108.加强边防体系建设。加强国家安全力量和手段建设,完善情报侦察工作体系,建立军地情报协作机制,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渗透破坏颠覆活动。采取统一规划、军地结合的方式,提高国防建设的服务和保障能力。增强国防动员专业队伍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保障能力,提升国防动员应急能力。推动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健全舆情监控网络,切实把边防安全建设延伸到末端,拓展到基层,确保边防安全稳定。
牵头单位:旗人武部
参加单位:旗委办公室、政法委、统战部、保密机要局,旗政府办、司法局、公安局、发改委、民委、人社局、工会、妇联、团委、工商联、工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109.加强国防安全教育。将国防安全教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军民共建、军事日、学生军训等活动及现代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平台,大力开展军事基础知识和国防安全教育,不断激励大众关心国防、支持国防、投身国防。讲好尼玛老人戍边故事,发扬“军民共建、守望相助”光荣传统,做好边境农牧户产业扶持和爱国教育工作,培养年轻一代戍边卫士。
牵头单位:旗人武部
参加单位:旗委办公室、政法委、宣传部、统战部、保密机要局,旗政府办、司法局、公安局、教体局、发改委、民委、退役军人事务局
110.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军地融合深度发展的路径和模式,逐步完善边防后勤保障工程、道路交通网络、侦察警戒系统。建立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继续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和做好在地军队服务工作,鼓励在地军队和退役老兵在民族团结、产业发展、维稳处突、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继续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积极争取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和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牵头单位:旗委政法委,旗人武部、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委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国安办、保密机要局,旗司法局、政府办、公安局、教体局、人社局、交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二、 坚持党的领导,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11.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保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上级党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全面贯彻上级的各项战略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变化,主动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旗委办公室
参加单位:旗纪委监委、旗委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巡察办,旗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112.健全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以党的组织体系来保障和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旗委办公室
参加单位: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旗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113.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旗委编办、统战部、旗纪委监委,旗团委、妇联、民委
11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旗干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带领群众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扩大基层组织阵地覆盖和工作覆盖,全面推广党员星级化管理、支部+协会+合作社等基层工作模式,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旗委办公室、宣传部、旗纪委监委
115.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旗纪委监委
参加单位: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旗直各相关部门
(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116.加强宏观政策引导。以规划为依据,加强宏观政策协调,围绕高质量发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引导企业加快产业转型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支持,为“十四五”发展提供强力支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协同的规划实施机制。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工信局、司法局
117.强化规划管理。依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实施主体和实施责任,建立分类实施机制。完善规划体系,形成以规划纲要为统领,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苏木镇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衔接,其他规划要依据本规划编制,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本规划相协调,特别在约束性指标上要一致。专项规划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任务,形成落实本规划的抓手和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财政预算计划要按照本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直各相关部门,各苏木镇
118.坚持重大项目带动。坚持以规划引领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围绕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生态文明、民生改善、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实施促进规划落实。健全项目实施机制,深化前期研究论证,规范手续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协调调度,强化绩效考核,切实做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实施一批。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阿右旗分局、农科局、林草局、住建局、文旅广电局
119.加强规划考评监督。完善规划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和具体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强化动态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创新评估方式,完善规划指标统计制度,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健全政府与企业、居民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本规划及各级各类规划有效实施。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参加单位: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旗司法局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文件下载:阿右政办发〔2023〕23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