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5/2024-00538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右旗妇女联合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6-03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右旗妇女联合会关于落实十二届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4-06-0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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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1月18日,十二届阿右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旗妇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反馈巡察意见。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责任担当,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为扎实推进第十二届旗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把手”坚持“四个亲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室主任为成员的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分解、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主要负责人亲自跟踪督办,定期研判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工作不留死角。期间,召开相关班子会议、整改部署会、推进会3次,针对巡察组反馈4方面16条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4条,取得阶段性成效2条。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
(1)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不深不实,未结合全旗妇女儿童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理论学习中心组自2023年7月成立以来未组织开展学习和研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2次,并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转发宣传,同时,将其纳入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内容,并通过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巾帼志愿服务等主责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制定《阿拉善右旗妇女联合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4年度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开展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自2023年7月成立以来已开展学习9次,研讨3次。
(2)未按自治区妇联要求,在社会面新领域成立“妇女微家”。
整改进展情况:经协调,于2023年12月在“盛祥超市”、长调协会等“两新”组织挂牌成立“妇女微家”,并将积极依托党建带妇建,把“两新”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整体格局,依托党建优势,突出配套功能,在党组织的带领下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做到与党组织建设同加强、同推进。
2.履行核心职能职责落实不到位。
(3)联系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不深、不实。2022年以来通过“最美家庭”“爱心妈妈”等活动,共促成15对家庭实现结对帮扶,但对后续帮扶没有持续跟进,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整改进展情况:立足主责主业,认真开展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12月26日至今,以节庆为契机开展慰问12人次1.5万元,联合、组织各级妇联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20余场次,400余人次,普法等志愿服务活动6场次,开展全旗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两癌”健康知识科普讲座21次330余人。建立“爱心结对结亲交流群”1个,要求各结对结亲家庭通过微信群及时将帮扶往来情况及时发至群内,结合实际引导部分“最美家庭”“爱心妈妈”于元旦、春节前后开展关心关爱行动,并将相关印证建档保存,力争促使帮扶工作更显成效。
(4)“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宣传不到位。2020、2021年在宣传活动中涉及“12338”宣传内容少,宣传推广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经抽查,全旗20名妇女中有15名妇女不了解“12338”相关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线上、线下齐发力,以“三八”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走访慰问等活动为契机,对“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进行宣传普及,问题反馈至今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内容3次,集中宣传3次,有效提高了热线知晓率。
(5)独立调处矛盾纠纷能力不足。在家庭纠纷调解中,工作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2020年以来,累计调解家庭纠纷141件,均依靠司法所等调解机构调解,无独立调解案件。
整改进展情况:通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3次,主动作为,进一步对全旗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分管领导、旗妇联副主席姚海霞任委员会主任,并积极参与人民法院离婚调解案件1次,联合巴丹吉林派出所、满达社区入户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起,组织干部职工多方式开展实践学习,截至目前,参加全国妇联举办线上培训1次,有效提升了自身调解能力,力争后续能够独立完成部分婚姻家庭调解工作。
(6)统筹作用发挥不明显。2020年10月至今巴丹吉林镇阿日毛道嘎查妇联主席空缺。履行旗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不主动,推进各成员单位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等工作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巴丹吉林镇阿日毛道嘎查妇联主席空缺问题,旗妇联收到问题反馈后,于12月26日与巴丹吉林镇妇联主席进行沟通联系,其向镇党委反映该问题后,经党委会议结合实际研究决定,阿日毛道嘎查妇联主席选举工作将与2025年嘎查两委换届时一同进行,但为避免影响嘎查妇联工作的推进,由嘎查委员叶昭君同志负责妇联具体工作。通过旗妇儿工委微信工作群发布工作提醒,要求各成员单位上报新“两规”实施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后续将定期发送工作提示,及时了解“两规”工作推进情况,做好中期及终期评估工作。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7)对意识形态风险隐患领域重视不够。未制定《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0至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雷同。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4年2月21日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在今后工作中,要坚决把好意识形态等各类文书材料审核关,要求办公室人员进一步提升文字功底,杜绝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出现雷同问题,并在会后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1次。
(8)对保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保密安全法规不严格。在执行保密工作安全法规方面存在潜在风险认识不清,相关工作开展不扎实,存在涉密人员管理台账不全及涉密设备管理台账不准确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工作安全法规2次,涉密工作人员参加全旗保密工作培训1次,单位内部组织培训1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对涉密人员管理台账、涉密设备管理台账进行重新梳理,并在涉密电脑规范粘贴涉密标识。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依然存在
4、履行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职责不到位。
(9)派驻纪检监察组未能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对十一届旗委巡察妇联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不到位,巡察整改工作相关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均未主动对接参加。
整改进展情况:派驻纪检组主动与旗妇联对接,参加巡察工作整改部署会议、推进会议3次,并对整改情况督促检查1次,有效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5、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0)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2021年采购台式电脑2台,共计1万元,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自行划拨至巴丹吉林镇阳光社区。
整改进展情况:对当时资金划拨具体情况进行书面说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外聘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财务工作,分管领导积极参加全旗财务相关工作培训1次,并组织干部职工针对报销相关制度学习1次。
(11)财务支出审批不严格。2020年开展“敬老月”活动,向13名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0.65万元,报销单无科室负责人和审批人签字。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报销规定,做到了报销财务票据完整、审批签字,重大资金收支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财务领导谈话、批评教育1次,要求坚决杜绝此类倾向性问题再次出现。联系原分管领导进行补签。
6、“三务”公开不规范。
(12)在阿拉善右旗“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公示的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2020年以来“三务”公开平台未公开财务内容,且党务、政务内容分类不清混淆公开。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三务”公开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1次,且对“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公示内容进行梳理,并及时将“三会一课”等信息简、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党务公开;将志愿服务、宣传等日常工作进行政务公开;将财务预算、慰问资金支出等内容进行财务公开。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7、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差距。
(13)2021年召开“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表中没有党支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评定意见。2021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22年组织生活会未按相关要求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支部学习2次,开展谈心谈话2次。
(1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2021年和2023年第一季度均未召开党员大会。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1次,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好记录。
8、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
(15)发展党员入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经查阅,有7篇思想汇报发展对象无署名、无落款,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和党员发展纪实手册填写不全。
整改进展情况:在旗直机关党委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导下,对妇联党支部发展对象(已于2023年12月14日转为预备党员)杨燕同志的党员档案进行梳理,并已对7篇无署名、无落款思想汇报和党员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党员发展纪实手册进行完善。其中,手册中培养人未签字问题,需后续与原工作单位党支部联系后补充完善。
(四)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9、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6)落实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在落实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偏差”问题时,仍未做到四必谈,缺少党支部书记与班子和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话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健全完善了《中共阿拉善右旗妇女联合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结合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组织会前学习1次,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人次,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3人次。
三、巩固和深化整改结果
下一步,旗妇联将继续认真落实十二届旗委第二巡察组工作要求,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妇女儿童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妇联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不落空,不松懈。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全旗妇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促进单位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 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妇儿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妇联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将其作为推进全旗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引领广大妇女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发挥好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大“强基扩面促活”工程实施力度,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拓展组织覆盖、夯实基层基础。密切联系服务广大妇女群众,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凝聚“半边天”力量,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动力、聚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83-6022889
电子邮箱:ayqfl_889@163.com
阿拉善右旗妇女联合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