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275256823XX/2024-00652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右旗自然资源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7-04 | |
公文时效: |
关于召开阿拉善右旗园林地定级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7-0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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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阿拉善右旗园林地定级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区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400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自然资源评估评价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76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阿拉善右旗园林地定级和园林草基准地价评估工作。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举行阿拉善右旗园、林地定级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8月2日15:00
二、听证会地点:阿拉善右旗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阿拉善右旗园林地定级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紧紧围绕我旗“阿拉善右旗园林地定级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发表意见,如实反映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听证会中不许随意走动、鼓掌、喧哗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主持人统一安排,进行发言、陈述和质证。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阿拉善右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