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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善右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办法(2016-2020年)》的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

阿拉善右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自2011年实施以来,在全旗7个苏木镇40个嘎查扎实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结合我旗草原面积、人口数量、农牧民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以人均补贴的形式实行资金发放,按政策类型、年龄结构等设定不同补贴标准,有效克服了项目资金短缺、草原面积不均、建设项目布局不同、农牧民生产生活成本不一等因素造成的不公平难题,使有限资金发挥了综合效应,确保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的公平性、普惠性。新一轮补奖政策,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三保一完善”,即保生态、保稳定、保供给、完善相关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政策及办法,根据国家禁牧和草畜平衡政策规定,修定完善《阿拉善右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办法(2016-2020年)》,在持续巩固草原生态恢复成效的基础上,坚持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并重,生态恢复与产业发展并举,能够进一步促进草原生态持续向好,草原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高,不断推进草原生态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

二、办法执行时间

自《阿拉善右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办法(2016-2020年》印发日起实施。

三、办法实施目标

近年来,阿拉善右旗不断加大草原保护和利用力度,通过不断完善和推进草原补奖政策的实施,全面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依法保护草原生态,通过规范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快推动草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大力保护优势特色畜种资源,提质增效草原畜牧业,提升绿色有机畜产品供给水平,促进农牧民安居乐业,推动农牧区和谐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好满足农牧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四、办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

(三)阿拉善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

五、实施范围及对象

范围:全旗7个苏木镇40个嘎查。补奖政策区总面积7129.92万亩,其中:禁牧任务面积2682.27万亩,草畜平衡任务面积4447.65万亩。

享受对象:全旗7个苏木镇40个嘎查的农牧民,符合《办法》中享受对象资格认定规定的,均可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六、重点内容解读

《办法》共二十八条,分为总则、实施范围及享受对象的资格认定、区域划分、补贴奖励标准、养老保险统筹、草原管护与扶持政策、管理与保障措施、奖惩措施、附则九章。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主要载明起草《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保障机制。

第二章,实施范围及享受对象的资格认定,共四条。主要载明草原补奖政策的实施范围、享受对象资格认定程序及政策终止取消的规定。

第三章,区域划分,共一条。本章主要载明我旗草原补奖政策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的划定依据,载明了各苏木镇、嘎查具体的政策区划,明确禁牧和草畜平衡区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补贴奖励标准,共三条。主要载明在禁牧、草畜平衡政策类型的划分、各类不同政策类型的补贴标准,同时载明全面推动禁牧政策落实,巩固和扩大生态建设成果,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的优势特色畜牧业,对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禁牧区范围的农牧民执行的禁牧奖励补贴政策。

第五章,养老保险统筹,共一条。主要载明为进一步解决农牧民养老难题,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对享受补奖政策农牧民配套养老保险政策的规定和标准。

第六章,草原管护与扶持政策,共一条。主要载明草原管护形式、管护员工资兑付奖励事宜。

第七章,管理与保障措施,共七条。主要载明政策管理落实责任主体,草原监管的职能职责,及其它基础建设及社会事业方面的补助政策。

第八章,奖惩措施,共四条。主要载明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将追究相应责任。对落实政策成绩显著,大力发展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的予以奖励。

第九章,附则,共三条。主要载明本办法的解读单位和施行时间。

七、解读单位

具体事宜由阿拉善右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解读人:张华文

联系电话:13804736079

原文链接: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右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办法(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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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农牧和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