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旗本级
索引号: 111529220117665034/2019-03189 发布机构: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旗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19-02-28 09:54:45
公文时效:

关于《阿拉善右旗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18年5月24日,经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阿拉善右旗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阿右政办发〔2018〕3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依据

根据内蒙古《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内农牧机发〔2018〕11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内农牧规发〔2017〕9号)和阿拉善盟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农牧发〔2018〕2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农牧区经济及农机化工作实际,为支持引导农牧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资金安排

2018年度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为3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额为25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为5万元。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强调职业特性为从事农业生产。个人包括农牧渔民,以及承包土地、农场、林场进行农业生产的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22个小类49个品目。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限牧区牧民、牧民生产经营组织中央财政与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为17个品目。对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求。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列入补贴范围内的机具,须由生产企业自主申报投档;生产企业未投档的农机产品,不能进行补贴。

五、补贴标准

纳入补贴范围的所有农机产品全部实行定额补贴,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牧民及牧民经营组织购置畜牧业机械在中央财政资金定额补贴基础上,自治区财政资金累加补贴20%;自治区财政资金单独补贴的,按照不高于上半年平均销售价格30%测算,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3万元。但总补贴比例不得超过50%。

六、补贴台数

一户购机者内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套;即1台动力机械(拖拉机)、2台配套机具。

七、办理程序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在全区范围内自由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销售资质的经销商购机,购机者向经销商支付全额购机款。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售后服务凭证和销售机具基本信息表,到旗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持身份证、携带购买机具、购机发票、销售机具基本信息表(合作组织携 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销售机具基本信息表)自愿到旗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三)信息录入和机具核实。旗农机管理部门对申请购机者进行审查。登陆补贴系统,填写购机者信息和购机信息。补贴对象本人携所购机具、本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交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名为本人的有效一本通存折或账户与营业执照相符的有效基本账户、购机发票原件及、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合格证原件、到农机管理部门办手续。

八、补贴资金结算

1.结算申请整理。旗农机管理部门将《结算汇总表》与《结算明细表》中登记的购机者信息收集整理。

2.公示。旗农机管理部门将已核实的购机者信息录入补贴系统中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复核。公示期间,旗农机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拟享受补贴机具进行复核,对补贴额在一万元以上机具及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100%进行复核。

4.出具结算意见。公示结束后,出具该批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付报告单》及《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结算汇总表》,报旗财政局。

5.旗财政局支付补贴资金。旗级财政局审核确认后,通过购机者所留“一卡通”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

6.补贴材料归档。旗农机管理部门每批次补贴资金支付后,须将购机者申请结算补贴资金的档案材料归档造册。

具体事宜由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
信息来源:旗农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