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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拉善右旗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

《阿拉善右旗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经旗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4日       


阿拉善右旗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旗农村牧区“厕所革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019年全旗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任务,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阿右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加快推进全旗农村牧区户用厕所改造工作,有效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切实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不包办、不强迫、不搞运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厕所革命”,确保2019年全旗222户常住农牧户卫生厕所改造任务,达到无害化厕所标准。其中,牧区160户(巴丹吉林镇20户、雅布赖镇50户、阿拉腾敖包镇30户、曼德拉苏木18户、阿拉腾朝格苏木20户、塔木素布拉格苏木10户、巴彦高勒苏木12户);农区62户(曼德拉苏木16户、阿拉腾朝格苏木20户、巴彦高勒苏木20户、阿拉腾敖包镇6户)。

三、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尊重民意。各苏木镇要统筹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和“厕所革命”的有机衔接。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完善决策机制,保障农牧民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农牧民改厕积极性,明确责任义务,引导农牧户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改善,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二是示范引领、有序推进。加强对全旗改厕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十县百乡千村”作为重点任务。选择积极性高的农牧民进行改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既体现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确保如期完成三年改厕目标任务。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苏木镇根据嘎查村类型、地域条件、房屋结构、人口密度等因素,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防止生搬硬套、盲目建设和搞“一刀切”。

四是规划先行、建管并重。农村牧区改厕工作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容建设,严格落实改造标准和质量要求,不盲目追求速度,避免出现建了不用、中途停用或“用的好、管不好”等问题。坚持建管并重,加快建立厕所管护运行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管护、有人员管护,形成长效机制。

四、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改厕底数。各苏木镇要认真组织开展农牧区厕所情况调查,对农村牧区现有户用厕所的数量、类型、面积等信息逐户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面摸清常住农牧户非卫生厕所底数,详细记录调查摸底等情况,作为开展农村牧区改厕工作依据。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成立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旗改厕工作动员会议。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宣传,在群众中深入宣传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的意义,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对改厕工作的参与性和积极性。

(三)科学确定建设标准。按照“方便、适用、安全、卫生”的原则,结合农村牧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卫生厕所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我旗农牧户主要以三格化式化粪池(水冲式)改厕处理设备实施厕改,农牧户可根据实际居住条件和经济状况,按基本型(室内安装水冲式马桶和盥洗池,墙面和地面贴瓷砖,有保暖及储水设施)、舒适型(在基本型的基础上增加淋浴设施等功能)两个标准进行改造。对于新建或既有房屋具备室内改造条件的,可选择在室内建造卫生间;对于现有室内房屋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可选择在室外贴墙临建造独立式卫生间,墙体及屋顶应采取保温构造,室内应采取供暖措施。

(四)强化施工质量管理。按照“农牧户自愿书面申请、嘎查村初审上报、苏木镇复审、公示、签订农牧户厕改协议”的原则,由农牧民自己申请进行改造施工、或者委托施工企业改造的方式进行实施。农科、住建等部门负责提供改厕技术方案及三格式化粪池设备厂家联系方式,并进行指导把关。工程竣工后,按照“完成一批、验收一批、兑现一批”的原则,由农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工程验收。对验收合格户,由旗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补贴给农牧民。要及时组织开展施工关键节点质量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建立工程项目台账。

(五)合理选择建设模式。要科学选择改厕模式,改厕模式以水冲式无害化污水处理模式为主。对城镇周边有条件的嘎查村,可建设直接接入城镇排水管网;要综合考虑农牧户居住实际、工程造价和方便粪污车辆收集等因素,坚持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户则分户,对20户以上易于联户建设的可选择共用40m³玻璃钢化粪池,对3-5户易于联户建设的可选择共用10m³玻璃钢化粪池,对分散户可选择建设户用2.5—3m³三格化玻璃钢化粪池。农村牧区厕所粪污统一由苏木镇政府组织专人定期收集运输,苏木镇统一处理。

(六)全面保障资金投入。我旗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改造资金包括“上级政府补助+盟级财政补助+旗财政补助+农牧户出资”四部分。上级政府补助资金包括: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其中农户每户补助2000元,牧户每户补助3000元,盟级财政每户农牧民补助500元,旗财政每户农牧民补助500元。由于我旗地广人稀,大部分农牧户居住较为分散,在具体补贴过程中,做到充分调查研究,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确定补贴标准,对于新建户用卫生厕所的农牧户按政策最高标准予以补贴,对于改扩建户用卫生厕所的农牧户按工程施工量予以补贴,但不得超过政策最高标准。除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资金由农牧户自行出资出劳解决。

(七)切实做好粪污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处理改造,坚决取缔渗水井排放模式,防止地下水被污染。对家中已安装水冲式厕所,并把粪污直接排放到渗水井的农牧户督促进行改造,达到无害化水冲式厕所标准。坚持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对具备条件的嘎查村要优先选择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对不具备条件的,要优先采用水冲式三格化粪池厌氧发酵技术等改造农村牧区户用厕所。鼓励居住人口多,具备治理条件的苏木镇,建设专业化的农村牧区污水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对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粪污肥料化、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推行污水无动力处理、堆肥和有机肥生产等方式,支持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有机肥生产企业将收集后的粪渣、粪液进行资源化利用,防止随意倾倒,切实解决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农村牧区厕所改造由农科局牵头,住建、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爱卫会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户用室内改厕建设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苏木镇党委、政府作为农村牧区改厕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厕改工作,将农牧区改厕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把改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实施方案和2019年改造任务,统筹安排人员做好改厕工作的具体部署,驻村领导、驻村干部要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施工配合工作,协调化解工作推进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改厕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厕改资金管理使用遵循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财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多渠道争取中央、自治区以及盟级有关支持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的政策和项目资金。要积极扩大财政收入,逐步增强对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将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所需配套等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予以保障。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及时兑现到位,公开公示受益农牧户名单。

(三)开展宣传活动。各苏木镇、嘎查要采取广播、微信平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牧区改厕知识及意义、相关政策措施、使用效果等,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培育厕所文化、倡导文明用厕,推广厕所建设典型,示范带动全旗农村牧区改厕工作,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共同参与的“厕所革命”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农牧民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农牧民从认识上、习惯上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参与厕所改造。

(四)加强档案管理。农牧区户厕改造要一户一档,规范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农牧户改厕审批表、嘎查汇总审核表、苏木镇汇总审核表、户厕改造协议、农牧户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草原经营权证复印件)、竣工验收表、资金发放凭证。档案实行旗直相关部门、苏木镇、嘎查三级存档。


户厕改造水冲式概算

1、方案一:建筑面积4.07平方米,土建预算.4300元,其中人工费1500元,材料费2800元;马桶洗手台1000元、化粪池2800元、化粪池安装及室外附属500元。合计8600元。


2、方案二:建筑面积3.37平方米,土建预算3900元,其中人工费1300元,材料费2600元;马桶洗手台1000元、化粪池2800元、化粪池安装及室外附属500元。合计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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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旗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