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1-02-1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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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了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制定2019年阿拉善右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涉及范围
1、全旗生产及经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新建、技改扩能的非煤矿山企业。
2、全旗生产(经营)及经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新建、技改扩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3、全旗生产冶金工贸企业。
4、全旗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有计划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培训,推动我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1、根据阿拉善右旗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的安排,以重点检查为主。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
2、阿拉善右旗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3、全旗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4、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情况;
(三)重点执法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按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20条监督检查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四)违法行为查处及行政诉讼和复议受理要求
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群众举报、有关部门移送的相关案件,核查率达100%。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理和应诉工作,全年安全监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五)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依法参与或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坚持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严肃追究责任的责任,结案率达到100%。
(六)督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1、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健全内部层级监督体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2、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4、突出重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从严执法、公证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到位。
四、解读单位
具体事宜由旗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解读人:王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