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5/2021-00398 | 发布机构: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疫情防控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1-08-10 | |
公文时效: |
关于寻找阿右旗次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8-1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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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7日,我旗接到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疫情防控专刊,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黄某仁,在8月5日坐G54949号航班从呼和浩特市到阿拉善左旗,黄某仁司机许某山与阿右旗巴丹吉林镇团结社区居民赵某文同乘。8月7日13:30,黄某仁与许某山二人由阿左旗疾控中心将其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先后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阿右旗巴丹吉林镇团结社区居民赵某文经流调判定,是密切接触者黄某仁的密切接触者,为次密接触者,8月7日23:30进行集中隔离,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具体行程附后)。
广大居民朋友,请您认真回忆8月5日—7日的活动轨迹,若在同一时间内,与黄某仁、许某山、赵某文的活动轨迹重合,请及时向旗指挥部、所在苏木镇、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电话附后),对于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有关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我旗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防控指令,配合做好隔离、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如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人民医院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活动史等,就诊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详细活动轨迹如下:
黄某仁、许某山
8月4日
13:22乘G52754次航班由海拉尔飞往呼和浩特。
15:24抵达白塔机场。
16:00乘坐私家车入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华辰酒店。
8月5日
11:55,黄某仁与其司机许某山共同从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航班号:华夏航空G54949,黄某仁座位9C,许某山座位9A)出发。
13:30到达阿左旗机场,乘白某私家车到阿拉善盟维也纳酒店。
14:35—14:39,两人到达维也纳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全程佩戴口罩。
14:40—14:43,黄某仁入住705房间,许某山入住901房间。
14:44—16:37,两人步行至盟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之后共同返回阿左旗维也纳酒店705房间。
16:42—19:09,两人共同在酒店705房间,期间18:16许某山离开酒店到附近超市购买食物后返回705室。
19:10,晚餐由黄某仁朋友徐某军送到维也纳酒店前台,徐某军立即离开。
19:13,黄某仁到前台取餐后返回705房间,两人共进晚餐。
20:54—20:58,许某山离开705房间,返回901房间。
两人再未外出,在酒店休息。
8月6日
许某山活动轨迹如下:
8:00—8:30,许某山前往维也纳酒店一楼餐厅吃早点,自述就餐结束时一中年男子(信息不详)与其拼桌。
8:30,返回705房间。
8:31,许某山进入维也纳705房间,随即独自步行至阿左旗凯龙名都小区门口卫康大药店购买口罩。
10:13,步行返回705房间,由服务员开门进入。
10:27—10:54,10:27许某山回901房间。
10:54,许某山和服务员陈某萍一起进705房间,后服务员陈某萍离开。
黄某仁活动轨迹如下:
9:43—10:27,黄某仁独自到阿左旗巴彦浩特镇政通路秀府家园京存粮油蔬菜水果超市北水果蔬菜超市买水果,
10:27返回酒店。
12:01—13:00,黄某仁和许某山外出到阿左旗巴彦浩特镇曼德拉路木樨饭庄吃饭。
13:00—19:35,两人餐后回酒店休息,未外出。
19:35—20:11,两人在维也纳酒店对面体育馆附近广场散步。
20:11—20:57,两人回维也纳酒店705房间休息后再次外出。
20:57—22:16,两人在维也纳酒店对面体育馆附近广场散步后回各自房间,期间许某山去过705房间。
23:26,许某山离开705回到901房间,二人在维也纳酒店休息。
8月7日
7:56—9:34,黄某仁和许某山步行至盟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之后步行返回酒店后回各自房间休息。
10:10,许某山进入705房间随后返回901房间。
11:56—11:58,酒店服务员陈某萍进入送水。
13:30,阿左旗疾控中心将其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管控并进行核酸检测。
8月5日—7日期间在酒店上下楼均乘坐电梯。
赵某文
8月5日
11:55,赵某文与黄某仁、许某山同乘从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航班号:华夏航空G54949)出发。
13:30,到达阿左旗机场,乘张某某私家车从阿左旗出发,同行人还有池某某,共3人一起前往阿右旗。
19:00,到达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团结小区。
19:00,到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团结小区南门菜店,购菜后直接返回家中,到8月7日23:30前均未外出。
8月7日
20:00 ,张某某、池某某实施居家隔离,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23:30,赵某文实施集中隔离。
阿拉善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6025942
阿拉善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83—6022166
阿拉善右旗疾控中心:0483—6022306
阿右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