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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20117665627/2022-01561 发布机构: 阿拉善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药品监管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12-09
公文时效:

【工作信息】阿右旗市场监管局召开药品经营企业保质保供稳价约谈会

阿右旗市场监管局召开药品经营企业保质保供稳价约谈会

 

12月9日,阿右旗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药品经营企业保质保供稳价约谈会,辖区内10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旗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传达了《49号公告!“新十条”落地阿拉善》具体内容,分析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强调药品经营企业在保供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性,听取了药品经营企业现阶段药品保供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就当前的存在问题及困难进行交流。

会议要求,一要落实药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承担起药械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所经营药械质量,切实保证广大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二要履行药械保供社会责任。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充分做好研判,全面清点库存药品,多渠道、正规合法购进群众所需药品,保证充足的药品库存,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基本购药需求。三要规范药械价格行为。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相关价格规定,做到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药品价格平稳。四要一如既往加强强防护。各药品经营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从业人员自身防护,保证药店正常营业和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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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