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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右旗公安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lsyq.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阿拉善右旗公安局联系(电话:0483-6023110)。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旗委、旗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阿拉善右旗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及职责,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并认真完成阿拉善右旗公安局清单修订工作,认真总结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动公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教育形象为目标,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示公告、规章制度、权责清单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托阿拉善右旗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2年公安局未收到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公安局成立了以副旗长、公安局长为组长,相关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政工办(办公室)实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事务,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信息公开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阿拉善右旗政府网对应模块上予以公布。信息发布坚持审批流程,严把政治关。信息发布由草拟人提出申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根据2022年局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了阿拉善右旗公安局重要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分工及财政预算、决算等重要信息,创新了公开形式,落实了工作机制,完善了公开制度,积极有效地促进公安工作事宜。

(五)监督保障。2022年,旗公安局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单位,及时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8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各单位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改进情况我局针对上述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通过积极参与旗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内容的培训和工作交流,引导局属各部门准确把握内容公开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尽量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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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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