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20117667309/2023-0172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右旗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12-06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右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十二届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3-12-0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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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2日,十二届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7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反馈巡察意见,根据旗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一把手”抓整改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
对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一)统一思想,及时动员部署。7月31日,旗委第二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从严督促整改。围绕3个方面13项具体问题,制定《阿拉善右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落实十二届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逐项销号管理,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内容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建立清单,集中攻坚。9月21日,阿右旗林草局党组召开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了反馈意见阶段性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有差距方面
1.党组主动肩负五大任务政治责任、带头抓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系统范围内持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摸清人工造林种草的保存率底数,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防治荒漠化的积极性。三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守好生态底线。对违规违法破坏草原林地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提高企业、个人的生态红线意识。
2.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短板明显
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一是2021年高原生态保护和草原围栏项目已于2023年5月底完工并验收,退化草原毒害草治理项目于2023年6月底完成并已验收合格。二是三个沙化土地封禁补偿补助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现已完工,待验收。三是督促梭梭造林户及项目所在地牧户三年管护期结束后继续加强造林地管护。
针对基本草原和农用地监管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小银洞沟冶金用石英脉矿违法占用草原案件,占地面积82.84亩,该案件由公安机关侦办(超20亩涉刑)并最终裁定违法破坏草原面积64.99亩,后移交于检察院进一步办理。5月11日,阿拉善盟新旺矿业有限公司在小银洞沟矿非法占用农用地(64.99亩)案件由旗人民检察院以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予起诉,并出具不起诉决定书(阿右检刑不诉2023 10号)。5月23日,由阿拉腾朝格苏木镇综合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已全额缴纳罚款,目前正在进行草原植被恢复。内蒙古兆利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右旗兆利硅石矿建设开采加工1万吨/年硅石项目违法超占草原案,该项目于2020年5月26日办理了《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内草审字〔2020〕180号),审批面积为16.0014公顷(240.021亩)。后经调查发现,该项目非法占用基本草原8.92公顷用于硅石矿开采加工建设用地,该面积为办理手续面积外超出部分,实际用于渣土临时堆放。发现该问题后内蒙古兆利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对部分超占草原堆放石料进行清理,恢复面积约75亩。阿右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阿右农执(草原)罚字〔2023〕1号),该企业(内蒙古兆利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全额缴纳罚款。目前该企业(内蒙古兆利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组件办理超占草原部分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二是2023年7月完成3家企业临时占用林地草地到期是否恢复林草生产条件的勘验工作,8月完成6家企业临时占用林地草地到期是否恢复林草生产条件的勘验工作,9月完成5家企业临时占用林地草地到期是否恢复林草生产条件的勘验工作,剩余临时占用林地草地到期是否归还、恢复林草生产条件企业工作正在持续跟进。三是2023年2月底已通知83家工矿企业领取《阿拉善右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办理林草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的告知函》,2023年3月共有51家工矿企业领取告知函,2023年4月共有11家工矿企业领取告知函,剩余21家工矿企业由于负责人不在本辖区,已电话告知告知函内容。
针对履行禁休牧工作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根据《关于开展草畜平衡和禁牧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阿右林草函字〔2023〕72号),各公益林管护站点对所管辖苏木镇、嘎查开展禁牧监督检查工作并上报监督检查情况,2023年8月3日,旗林草局将公益林区各苏木镇超牧、返牧情况汇总后下发《关于加强公益林区禁牧工作的通知》(阿右林草函字〔2023〕86号),要求各苏木镇对超牧、返牧情况予以整改落实,同时上报第三季度因超牧、返牧停发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农牧户的书面文件。二是不定期深入各苏木镇嘎查开展禁牧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工作,同时根据各公益林管护站点实地调查后上报的违禁放牧情况,按照《阿拉善右旗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办法》(阿右政办发〔2022〕40号)规定停发相关农牧户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待符合禁牧要求后方可继续享受政策。三是2023年8月4日,旗林草局召开2023年草畜平衡和禁休牧工作研讨推进会议,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草畜平衡和禁休牧监督检查力度,各苏木镇要切实承担起实施草畜平衡和禁休牧工作职责,相关单位要通力合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管理措施,全面梳理辖区内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全力抓好草畜平衡和禁休牧工作落实。四是2023年8月15日,派专业技术人员核查阿拉腾敖包镇6户整改完成的超牧、违禁放牧户情况,其中5户符合禁牧要求,1户尚未达到标准,符合禁牧要求的农牧户根据《阿拉善右旗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办法》(阿右政办发〔2022〕40号)规定从第三季度开始继续享受政策。五是委派专业技术人员针对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与管理、《阿拉善右旗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阿拉善右旗公益林区草牧场、林地管护补偿协议书》等政策内容在各苏木镇进行全面、详尽地解读,并结合各苏木镇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进行具体阐述,力求讲清讲透重点内容,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长期缺乏规划意识问题:一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工作会议及各项交流培训学习17次,参与人数42人次,不断增强干部职工长期规划意识和长远发展思想。二是根据工作计划,2023年3月20日内蒙古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阿拉善右旗林业和草原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了内蒙古巴丹吉林沙漠湖泊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确定呼和浩特市鑫宇绿源林业生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中标(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规划编制资料的收集和实地调研工作已完成并形成规划初稿。
3.建设国家重要农牧产品生产基地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程序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程序规范管理,提前谋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按时拨付。三是“三北”防护林工程款已于2023年6月12日归垫至林草局银行存款。
针对项目完成率不高问题:阿右旗2020年“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封沙育林任务10万亩已于9月完工,待第三方公司验收。
针对沙草产业发展短板问题:一是由专班领导带队对阿拉善左旗、乌兰布和开发区以及阿右旗周边的苏木镇进行了沙草产业调研工作,并采集食用林产品样品。二是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讲求实效、合作共赢”的原则,起草了《共建沙产业研究院框架协议》。
4.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分管局长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10月25日,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小银硐沟冶金用石英脉矿违法占用草原案件,2023年5月23日,由阿拉腾朝格苏木镇综合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已全额缴纳罚款并恢复草原植被,已通过植被恢复验收,正在组件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2023年4月11日,内蒙古兆利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基本草原问题,2023年4月11日阿右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阿右农执(草原)罚字〔2023〕1号)(处罚面积16.1895亩,处罚内容: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非法使用的基本草原;2.处以人民币8417.9元的罚款3.限期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该企业(内蒙古兆利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全额缴纳罚款,正在组件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三是按照法规和新的政策对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办理流程进一步进行精简,缩短办理时限,简化审批手续、压缩时限。逐一制定详细操作规范的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缩短审批期限。制定简洁明了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四是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让“帮办”“代办”成为常态化工作,对涉及外业查验事项主动联系、主动对接,并在办结时限内反馈意见与和查验结果。
针对林草局主动服务企业办理手续滞后问题:一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分管局长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大“放管服”力度,对各类征占用林地、草原项目进行审核审批,主动服务企业,在征占用林草地审核工作的前期积极介入,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等事项一次性告知业主或承办单位,为项目审核报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审查工程项目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对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的必要性、选址的合理性和用地规模等提出意见。截至目前,共办理林地、草原占用手续31件。三是积极对接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程序,截至目前,查处破坏草原情况2起。其中: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小银硐沟冶金用石英脉矿违法占用草原案件,占地面积82.84亩,现已全额收缴罚款并恢复草原植被,已通过验收。正在组件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内蒙古兆利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右旗兆利硅石矿建设开采加工1万吨/年硅石项目违法占用草原,目前该企业已按照要求进行组件办理超占草原部分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
(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政治站位不高
5.对民族工作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6次,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1次,扎实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专题学习1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1次,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2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问答测试2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铸牢专题党课1次。
(三)组织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存在薄弱环节
6.存在资金使用不当、项目监管缺失等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
针对沉淀资金大起底有差距问题:一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分管局长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12年-2015年10190户为棚户区项目改造专户,2016年-2022年为森林保险专户,现已撤户,撤户时森林保险资金并入151SEE资金账户,1480户为试点造林补贴专户,现已撤销。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支付。
针对“半拉子”工程大起底有短板问题:一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分管局长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阿右旗2019年重点防护林工程于2021年完工并验收;2020年防护林工程于2023年6月完工并验收;2021年防护林工程于2022年6月完工并验收。2021年退牧还草工程于2023年6月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旗委巡察组要求,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干部思想政治觉悟,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化细化并体现在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之中。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效。紧抓问题整改不放松,全力以赴抓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对重点及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实行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管理,持续跟踪到底,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效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追根溯源,紧抓不放,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逐步解决问题,坚决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83)602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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