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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局“综合一窗”“全区通办”会商联审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推动“综合一窗”“全区通办”工作,协调旗直各部门之间的对接,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阿拉善右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商联审制度主要是以会商联审会议的形式开展并联审批,以加快“综合一窗”“全区通办”事项的办理进度,成员单位主要是负有审批职能的各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

第三条 会商联审会议根据项目审批进度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适时召开。

第四条 “综合一窗”“全区通办”会商联审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综合一窗”“全区通办”事项,推动部门开展并联审批;

(二)指导申请人及时准备和完善申请资料,协助开展“全区通办”业务快捷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三)不断完善会商联审制度运行,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全区通办”业务办结;

(四)研究解决“综合一窗”“全区通办”运行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第五条 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局为“综合一窗”“全区通办”牵头部门,负责会商联审的组织协调实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传达贯彻自治区、盟行署相关文件和工作部署,研究并提出“综合一窗”“全区通办”服务的意见和措施;

(二)整理材料,组织召开会商联审会议,确定会议议题、议程;

(三)督促检查会商联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四)完成会商联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会商联审制度其他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依职能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共同推动“综合一窗”“全区通办”落地落实;

(二)按照要求提交会商联审会议所需相关材料;

(三)按照“综合一窗”“全区通办”范围和程序,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配合推进审批工作,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四)总结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和成效等。

第七条 应对会商联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

第八条 会商联审会议工作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相关配合部门应按要求参加会商联审会议,遵守会场纪律。




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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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