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区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9-27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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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现将《全面推进“全区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阿右旗政务服务局
2023年9月27日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全区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线下“全区通办”事项清单(156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39号)要求,现就全面推行线下“全区通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依托线下“全区通办”系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区通办”,在落实好自治区线下“全区通办”事项清单(156)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扩展更多的“全区通办”事项,实现全区政务服务大厅异地代收材料、网上定向流转,通过横向纵向连贯畅通,做到一次提交、一窗代办、全区通办,以最大限度的便民利企,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全区通办”事项目录。按照自治区“全区通办”事项清单分类落实,涉及公安部门的24项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窗口受理,办事群众持申请材料和有关证件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其余132项事项中梳理旗县区权限的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全区通办”综合窗口进行接件受理,企业和群众可就近选择政务服务中心“全区通办”综合窗口申请办理。鼓励各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线下“全区通办”业务。
(二)推动线上线下“全区通办”融合办理。开设政务服务“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并明确专窗受理人员,向申请人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要加快推动线下“异地代收代办”,各窗口要强化“一窗受理”,采用“收审分离”模式,做好“全区通办”事项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单位)完成办理;对于已经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且实现“全程网办”的全区通办事项,要强化各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问题指导,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
(三)加强一体化平台“全区通办”模块的使用效率。旗政务服务中心依托自治区“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增强“全区通办”模块的使用效率,实现一次移交、一窗转办、全区通办的目标。针对有跨域通办需求的群众,窗口人员应引导办事群众使用平台进行办理,并加强“全区通办”模块功能的宣传。一体化平台“全区通办”模块使用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范畴,对事项配置、工作流程、使用情况、制度建设等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价。
(四)建立健全“全区通办”的服务标准。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区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简化“全区通办”线上线下办理环节和流程,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发布,确保通办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全区通办”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公布通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全区通办”转办时限、纸质或电子档案流转和归档方式,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加强与兄弟旗区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全区通办”,落实好“全区通办”各工作要求,提高“全区通办”工作效率,积极主动对接自治区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全区通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严格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受理地“全区通办”窗口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及推送转办至办理地“全区通办”窗口;需要留存纸质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寄 出给办理地“全区通办”窗口。办理地“全区通办”窗口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推送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按规定、按承诺办理时限办结,并在 1个工作日内寄出办理结果。加强“全区通办”的督查考核,将“全区通办”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政务服务中心对“全区通办”窗口的受理、办理等情况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六)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利用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办事大厅展板、标识标牌等做好事项公布、政策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全面提升公众知晓度。并要求各重点部门深入挖掘全区通办中的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展板、电视、报纸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报道,提高企业群众对“全区通办”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改革工作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与督导。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区通办工作,对照职责分工,细化改革时间表和责任链,将各项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成效。要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导解决,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与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统筹与协调,对目录制定、统一标准、系统联通、业务协同等重点环节,按要求扎实推进、迅速突破。各部门要服从工作大局,按照通办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在事项通办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不得推诿扯皮,确保“全区通办”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