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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201176652XN/2024-00270 发布机构: 阿拉善右旗农牧和科技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涉农补贴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4-01
公文时效:

阿拉善右旗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确保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促进全旗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目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3〕118号)盟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阿拉善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农牧发[2023]68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实施原则

实施耕地地力保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制度”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旗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的配套措施,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的有效途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断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逐步完善补贴政策,通过实施水肥一体化应用、地膜离田、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整地等适合阿右旗当地实际的地力提高措施,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质量,进一步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

2023年阿拉善右旗主要从耕地地力提升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个方面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工作。依据阿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阿财农[2023]51)文件,下达阿右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额为270万元2023年,根据实际调查摸底情况,计划耕地地力提升补贴资金安排20%,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安排80%,两种补贴资金比例按照实际耕地核查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一)简便易行、公开透明

规范耕地地力提升补贴发放程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策透明度。要做到办法稳定,程序简化,周密规范,核定面积、施用量要公开、公平、公正。

(二)领导负责,专门管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各苏木镇具体负责上报数据准确无误,确保受益户应补尽补;由旗财政局、农科局组成核查小组,核查补贴数据的准确性,补贴资金按照资金发放操作程序由旗财政局全部发放到位。

(三)定额补贴,保护地力

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导向,与水肥一体化、残破地膜离田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挂钩,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

(二)补贴范围:将耕地环境治理效果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钩,综合测评,捆绑实施,根据农民耕地的保护程度,对种植玉米、苜蓿、小麦、葵花、棉花、谷草、青贮饲草、茴香、瓜类、中药材等作物的合法耕地进行补贴。

(三)不予补贴范围:根据我旗实际情况,主要补贴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以下土地不在补贴范围: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予补贴;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2023年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2022年在种植的农耕地上使用地膜,但未采取措施将当季地膜离田的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三、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内容

(一)耕地地力提升补贴

近年来,全旗各苏木镇试点地区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整地等提升地力措施,而水肥一体化技术认可度高、覆盖面广、容易普及,不仅在农作物灌溉中达到节水效果,而且实现了节省肥料、环保以及增产增收的目标。2023年,继续加大推进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切实加快阿右旗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利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1.补贴标准:耕地地力提升补贴标准为: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的耕地每亩补贴确定15核查确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测算后发放,剩余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补贴金额:该农户核定的补贴面积×每亩补贴标准。

3.技术要求:应用滴灌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的耕地,补贴标准按照当年使用节水滴灌设施的实际面积核算,必须提供苏木、嘎查(村)盖章、领导签字的应用滴灌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面积的证明或验收签字,方可享受补贴,否则不予补贴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约占补贴资金总量80%,待完成核算耕地地力提升补贴总额后,剩余资金量全部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查确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测算后,进行平均发放。

2.补贴金额:该农户核定的补贴面积×每亩补贴标准。

3.补贴措施和要求:在合法农耕地上,种植农作物并采取水肥一体化、地膜离田、使用0.015毫米加厚地膜(全降解地膜)、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整地等保护地力措施中的任何一项,可作为享受耕地保护补贴的前提条件。

四、补贴程序

(一)及时统计上报项目实施申请表

各苏木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阿拉善右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公示制度》(附件2)要求,对本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及作物种植面积水肥一体化面积进行统计,申请表附后(包括姓名、家庭人口、身份证号码、作物种植面积、水肥一体化面积以及联系方式等)。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需到所在嘎查、苏木镇完成作业申报工作;苏木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汇总上报工作,项目实施申请表需在嘎查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苏木镇负责领导确认签字后上报旗农科局、财政局,便于提升补贴项目后续工作的开展。

(二)现场核查作业实施情况

旗财政局、农科局、各苏木镇组成核查小组,对申请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提升补贴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抽查验收,发现漏报、错报需及时更正数据,确保最终补贴数据的准确性。

(三)张榜公示补贴结果

现场核查结束后,在所在苏木(嘎查)公示栏、阿拉善右旗门户网站对水肥一体化面积、作物种植面积、户核查核验结果和到户补贴金额分别进行7天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四)补贴资金兑付到户

由旗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补贴款发放到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农户银行卡。无“一卡通”的申报种植户或经营主体需及时填报《阿右旗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他人转付情况登记备案表》进行登记备案(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政府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旗分管领导牵头,旗农科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耕地质量提升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对象、监督检查、审核验收、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与落实。旗农科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统计汇总、补贴面积抽查核实工作;旗财政局根据最终核查确认补贴面积和补贴对象信息,测算确定补助标准及到户资金,并通过“一卡通”兑付补贴资金;各苏木镇及嘎查负责种粮农民识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核实、补贴面积申报、耕地合法性及补贴农耕地属性确认等基础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旗农科局要结合我旗实际,根据现有耕地装备及条件,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指导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作业规范、操作技能、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培训。

(三)加强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坚持阳光操作,全面公开补助程序、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做到耕地面积、补贴对象确定、资金兑付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农牧民群众监督,确保农牧民受益和补助资金到位。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实施过程监管,旗农科局、财政局通过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抽检,发挥监控终端作用,坚决防止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作,按规定和制度办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补助资金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苏木镇接到通知后,要充分利用春耕备耕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及时通过微信、电话、宣传栏、会议和召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实施耕地地力保护的全民意识,充分调动农牧民开展耕地地力提升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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