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2011766511Y/2024-00511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5-28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2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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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直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阿署人社办字〔2024〕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1.申报时间:6月14日之前完成高级、中级职称申报工作,包括农牧民职称、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职称(逾期不予受理)。
2.初级申报时间:6月29日之前完成初级职称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主管局负责通知所属二级单位,在干部职工中做好宣传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关于做好2024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全盟人社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全盟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的人员。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1.各旗区按照统一要求,于5月29日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部署本地区职称评审工作,6月2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
2.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下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原则上不跨年度开展职称评审。
3.各旗区“定向评价”职称、农牧民职称、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按照全盟统一时间进度安排执行。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本年度内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委会提出职称评审申请。用人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职称材料,应统一报送至同一个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申报“定向评价”职称、农牧民职称,以及自治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为准。申报材料目录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1.高级职称申报程序。盟本级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区及以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材料经旗、区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再上报至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至自治区。
2.中初级职称申报程序。盟本级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材料分类送交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旗区申报人员直接将材料报送至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自治区和其他地区驻阿拉善盟的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阿拉善盟参加职称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自治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或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对于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履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不予核准。
四、评审政策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各旗区、各评委会、各自主评审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和新修订的评审条件。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一)减少限制性条件要求
1.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各评委会应根据本专业领域工作,在本系列(专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中明确专业要求。
2.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3.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4. 严格落实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二)实行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1.对国家或自治区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视为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2.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职称不再采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探索推行评审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3.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以及自主评审单位自主评审的职称,可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办法由各旗区、自主评审单位根据自治区相应职称评审条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
4.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
5.旗区和苏木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组评审。
6.各旗区、各评委会对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应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或组织开展专项评审。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
(三)赋予用人单位职称评审自主权
1.已赋予职称评审权的自主评审单位,继续按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的评审专业、层级、范围和评价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2.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三级医院、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区域医疗中心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申请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
3.旗区、自主评审单位当年不具备开展评审工作条件的系列(专业),经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可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
(四)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申报人员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和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下列人员可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可不受岗位数额(结构比例)限制,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符合第1至6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符合第7、8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相应评委会评审。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1.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经盟行政公署、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有关规定,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引进人才由本单位评委会评定相应职称。
3.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推荐,直接申报认定副高级职称。
4.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但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的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并经盟行政公署、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研究推荐,不受学历要求限制申报职称。
5.在海外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经盟行政公署、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研究推荐,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6. 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8个领域,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经盟行政公署、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7. 列入下列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在培养期内业绩成果突出的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其中,“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在旗区及以下地区单位工作的,“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三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二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8.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军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 继续开展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严格执行自治区和全盟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关文件要求, 按照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的原则,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应行业部门,在单列岗位结构比例内,做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和文物博物等专业领域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2. 对在旗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或在苏木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用人单位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申报推荐突出业绩贡献,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等相结合,不得简单一味降低标准条件,造成政策“洼地”,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3.突出服务基层导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苏木镇、嘎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以考代评专业除外),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具有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工作后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后可认定中级职称。
4.对在苏木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5.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职称评审激励机制。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当年服务苏木镇、嘎查村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申报职称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取得现有职称后,累计服务苏木镇、嘎查村年限达到3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提前1年参评高一级职称。
(六)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继续教育学习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
(七)对符合条件、未享受疫情防控倾斜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继续实施关心爱护职称倾斜政策
参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仍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上述政策并确定享受政策人员范围。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八)全面推行农牧民职称评审
各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农牧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3〕63号)要求,严格审核参评人员条件,严格把关参评人员范围,继续做好本地区农牧民职称评审。
(九)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
1. 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 (聘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各单位申报材料时,须同时附本单位职称申报岗位情况说明。
2.严格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允许离岗创办企业人员在所创办企业申报职称,所获得的职称可以作为其返回事业单位后参加岗位竞聘、重新订立聘用合同的参考。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力,可以在兼职单位或者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十)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高技能人才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要求申报职称评审。
(十一)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核准备案的原则进行。自治区综合考虑各地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2024年阿拉善盟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总数控制在6人。评审结果核准后,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补充设岗,并按职称资格起算时间进行岗位聘用。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严格在各单位、各旗区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十二)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专业技术人才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三)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全盟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阿署人社办字〔2023〕114号)执行。各旗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不得擅自扩大继续教育培训范围,不得违规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及时更新,专业科目课程内容要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相关。
五、资格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和办事机构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六、组织评审要求
(一)加强评审专家管理
1. 在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前,各评委会办事机构需完成对评委会专家和专家库的清理规范,实现动态管理。清理规范情况和评委会专家、专家库调整情况要及时报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 对于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聘任为本年度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与企业相关的评委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
(二)严格职称评审程序
1.各旗区、各评委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和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时限要求和评审程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评审。职称评审不得跨年度进行。
2.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年度职称评审相关规定制定评审实施方案,评审实施方案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工作措施、申报人员名单、评委推荐名单等情况,在评审会议召开一周前提交核准部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自主评审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职称评审办法。
3.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及评审工作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调查核实;涉及材料真实性的,由各旗区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
4.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由评委会、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将正式核准备案报告(含公示情况及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www.nmgrck.cn/zcps)。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后,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由各旗区、评委会、盟直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
(三)合理设置评价指标
职称评审坚持破除“四唯”倾向,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造。
1.各职称系列通过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科学评价人才。有关评委会可探索将中试成果纳入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2.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创新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3.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4.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自主评审单位,及有关评委会要将专利转化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评价指标。对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与教学科研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对评委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构建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单位)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全过程全链条综合监管体系。被检查的单位、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2.评委会不能正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对其职称评审行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职称评审组建单位职称评审权。
3. 对于不能正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的、投诉举报线索较多的评委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覆盖式开展监督指导,限时整改。
4. 建立职称评审诚信信息库。各旗区、评委会组建单位、 自主评审单位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持续做好参评人员、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及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诚信信息(失信违规行为)归集报送工作。
出现失信行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信息库,记录期3年。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用人单位视情况,给予提醒告诫、通报批评、取消岗位晋升资格、撤销职称、暂停或收回评审权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二)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证书信息网上核验、地区间互认。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职称电子证书数据统一推送至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人社”“蒙速办”手机APP实现网上核验、地区间互认。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称管理权限,持续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整理归集工作。
2.持续做好电子档案建档工作。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评审通过人员电子档案制作建档工作,于核准备案后1个月内,将已经核准(用印)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扫描生成电子版文件后,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取得职称人员可下载本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具体操作指南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3.试行职称申报评审进度结果网上查询。为方便申报人员了解本人职称评审进度和结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内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及时对申报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进度进行更新。申报人员完成线上注册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实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进度和结果。
(三)严格收费管理
各旗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各旗区,各单位要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按照网上缴纳有关要求及时缴费。
(请各主管局负责通知所属二级单位)
附件: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花名册
2.职称申报岗位情况说明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4年5月23日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阿拉善右旗职称评审工作政策问答
一、2024年阿拉善盟职称申报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1.今年高、中职称申报工作同时同步开展,申报时间:6月14日之前完成组织申报工作,包括农牧民职称、教育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职称(逾期不予受理)。
2.初级申报时间:6月29日之前完成初级职称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3.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下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二、职称申报材料资格计算截止时间如何计算?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
三、职称申报评审范围是什么?
1.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自由职业者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在职称申报时有区别吗?
没有区别。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五、职称申报对所学专业有什么规定?
除涉及公共安全、人生健康的系列和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具体以本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和本系列(专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六、怎样查看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各系列(专业)的评审条件均可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阅。百度搜索“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官网”或输入网址(https://www.nmgrck.cn/)—进入首页—点击政策法规—点击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查看。
七、如何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要严格对照职称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学历、资历及成果业绩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申报资格,符合条件人员对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逐条准备申报材料,按目录单顺序进行装订,并审核签字盖章。评审表不要胶装,后期要上传系统。
八、职称申报表格从哪里下载?
参加评审人员。登陆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完成网上个人信息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在登录页面左侧的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点击《添加申报资格》,进入补充完整相关信息后提交,完成后便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下载以后在线下补充完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里的相关信息,然后按照要求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出来后装订,一式2份)。《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注意,评审表和送审表二维码一人一码,不能多人公用一份文件,不得复印他人表格。
九、评委会名称是什么?
评委会名称:评委会层级+该系列(专业)名称填写+职称申报层级+评审委员会。例: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阿拉善盟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阿拉善左旗电子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十、职称申报材料往哪里提交?
申报人员按隶属关系将材料报送至社保缴纳所在地人社部门。
十一、申报2024年职称需要学习几年继续教育?
1.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2年、2023年、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总学时达到270学时(公需科目90学时,专业科目180学时);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总学时达到90学时。
2.苏木乡镇考核认定学时: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苏木镇、嘎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申请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3.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4.学时减免政策按《关于做好全盟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阿署人社办字〔2023〕114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如何打印继续教育审验卡?
1.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试后,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或阿拉善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https://www.tcc.edu.cn/h/subject/alsjxjy/)自行打印审验卡。
2.到龄免学人员无需提供审验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有何要求?
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十四、如何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规定的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8个贯通领域,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对应关系,实现两类人才贯通有效衔接。
十五、过渡期政策今年还执行吗?
2024年为两年过渡政策调整期的第二年,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仍按《关于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明年起,按照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的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十六、工作岗位变动后如何转系列(专业)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作专业发生变化,需转评新职称系列的(专业)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按照规定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获取新的职称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专业)人员的资历和任职年限与原职称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七、职称申报评审费是多少?怎么缴费?
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为100元、中级150元、副高级280元、正高级320元。材料审核通过人员,需通过人社部门提供的缴费二维码扫码缴费。
十八、各行业咨询电话
教育系列咨询电话:郭光文 13948007992
卫生系列咨询电话:潘 东 15624835532
农牧业系列咨询电话:乌日嘎 18248304571
林草工程系列咨询电话:陈爱民 15248811797
水利工程系列咨询电话:赵云霞 13948000740
艺术、群文、图书、文博系列咨询电话:
池学良 15204836466
电子工程系列咨询电话:杨霞 15104836117
新闻、播音系列咨询电话:乌日娜 18748306644
档案系列咨询电话:田雅榕 13948000845
建设工程系列咨询电话:张捷 18304836520
地质、测绘工程系列咨询电话:张成礼 13294836803
2024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其他事项
1.考核认定表请到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首页“文件下载”中下载填报。
2. 正 高 级 经 济 师 和 高 级 统 计 师 不 在 此 处 申 报 , 申 报 网 址 为 : www.nmgrck.cn/zcsb,申报时间请关注相关评委会通知。
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应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下载填写统一格式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
2.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申报人员无需提交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附件
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
姓名: 单位: 申报专业: 申报级别:
序号
材 料 名 称
备注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使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5份);
3.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5.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职称申报推荐报告(含公示情况,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7.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0.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复印件);
11.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除明确要求附原件的,一律提供复印件。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以外的其他材料按照目录顺序各一份连同目录单一并装订成册,以防遗失。(注意:备注栏填写各项材料所提供的份数)
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书
一、完善人才信息库。
接收纸质材料前,人社部门需确认申报人员人才信息库完善情况。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学历、资历等需要上传附件图片的内容必须上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并及时通过。人才信息库未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不予接收。
二、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须一次性提供以下材料
(1)由所在单位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花名册1份,签字盖章。电子版花名册同时发邮箱ayqrlj@126.com;②职称申报岗位情况说明1份,签字,盖章;③职称申报推荐意见1份。
2.企业: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花名册1份,签字盖章。电子版花名册同时发邮箱ayqrlj@126.com;②申报人员养老金缴纳年限总表;③职称申报推荐意见1份。
(2)由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
1.《送审表》15份,1份原件,14份复印件。
2.《评审表》2份,正反打印,2份原件。照片使用电子版建议彩色打印。
3.胶装好的业绩材料1份。按《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顺序排序后胶装。
送审表、评审表、胶装材料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内提交,档案袋封面粘贴填写完整的《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
(挂红头)
阿拉善右旗XXXX中心
关于XXX同志的职称申报推荐意见
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阿人社办发[2024]49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推荐人选产生方式
经个人提出申请,单位成立职称申报审核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开展审查,召开中心会议对审查结果进行集体研究,符合条件人员进入公示环节,经公示无异议拟定推荐人选。(此为示例,以实际情况撰写)
二、申报资格审核情况
1.基本条件。XXX同志,男,1976年10月出生,XX学院XX专业专科学历、于2019年12月取得中级职称,于2019年4月聘任到岗。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继续教育合格。
2.工作能力和业绩条件。经审核,该同志符合《内蒙古自治区XX系列XX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副高级工程师工作业绩与成果中的X条,第2项、第3项、第11项业绩成果条件(请按照所申报专业“评审条件”里要求的,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X条,明确写出具备的是哪几项),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完整。
3.破格条件。经审核,该同志具备21年苏木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符合“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的破格申报条件。(此为示例,没有可不填)
三、公示情况
X月XX日至X月XX日对XX同志《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在单位公示栏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
四、推荐意见
同意推荐XX同志申报XX 工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阿拉善右旗XXXX中心
2024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