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2779472932B/2024-00516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右旗司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5-31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右旗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二届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4-05-3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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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1月18日,十二届阿右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反馈巡察意见。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自巡察反馈会后,阿拉善右旗司法局于1月9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1月19日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做好整改落实。3月1日党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对相关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巡察工作落细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党组书记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组书记认真领会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牵头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问题整改措施,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巡察整改工作动态,全面掌握整改工作相关情况,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提醒和督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按时完成。二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在总牵头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对照《巡察整改方案》,对分管领域问题抓细抓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指导各股室负责人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完成各项巡察整改工作,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合力完成。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对照旗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落细落小落实,既全面抓好每项整改任务,又扭住最关键最要害的问题深化整改,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需加强,要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第一议题”制度执行力。
一是采取“集体+自学”“线上+线下”的学习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工作中,社矫股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安全稳定教育排查工作,人参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政治理论学习6次。
二是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阿拉善右旗司法局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规范会议议程,并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党支部的各项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党支部各项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3次。
三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局领导分别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主题讲授专题党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2.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和大局意识还有待增强,要持续抓实主责主业,高标准推动我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组织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通过微信工作群、“法治阿右旗”公众号,积极宣传学习《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各部门法治意识。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内部管理,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法,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审批流程和制度,加大与人民法院的协作和沟通,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审批符合法律规定。组织心理咨询师进行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个案分析方案,提高心理疏导技能。组织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指导监督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与旗政府办沟通,及时掌握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程序。针对2022年备案的《阿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临时救助办法(暂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表进行了补充完善,承办机构和分管领导补充了备案意见。同时,坚持举一反三,针对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表再次进行查漏补缺。
三是结合“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要求,通过排查走访和组织教育训诫,积极指导各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措施和分类管理规定,对15名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学习1次,集中排查2次,教育训诫2人。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一体化平台录入情况,及时纠正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落实普法职责。按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积极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嘎查、单位开展普法讲座。充分运用“网、端、微、屏”,借助楼宇、广场、led显示屏、出租车电子滚动屏、媒体机和灯箱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式推进普法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普法氛围,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3.协调推动全面依法治旗工作不够明显,需进一步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指导责任,协调推动全面依法治旗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23年11月14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年终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报送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述法报告。
二是2023年12月27日,组织召开阿右旗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第二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专题会议,听取巴丹吉林镇、阿拉腾朝格苏木、市监局、城管局、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情况。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薄弱,需推一步进意识形态及新形势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保密安全工作,落实保密安全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提升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议,并对2024年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及新形势下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切实避免错误、敏感字现象发生。针对局机关新媒体宣传阵地中微博、抖音等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账号,经报旗委宣传部同意后,注销阿右旗司法局微博、抖音账号。
二是组织7名涉密岗位人员填写保密审查表。按照定密要求完成定密责任人定密备案。积极与盟司法局对接,制定《阿右旗司法局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暨机关公文知识培训,不断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责任感和失密防范能力,切实筑牢保密防线。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1.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应以更大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警示教育。
一是制定印发《阿拉善右旗司法局政治督察工作方案》,全面加大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此外,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党组书记召开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组织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局党组书记通报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就2024年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针对“慢而粗、庸而懒、虚而散”问题以及巡察整改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反馈存在问题,并要求局党组及时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报告。2月26日,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同时,与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了解被监督单位的工作动态。
2.对于执行财经纪律仍存在问题,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及时入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中采购目录及指引(2020年版)》《全区统一集中采购及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范围、金额和程序流程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并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约谈相关负责人。深刻认识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严重性,并全面排查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坚决杜绝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现象发生。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2022年2月购买的车载GPS追踪器1个,2023年6月购买的笔记本电脑5台、打印机5台等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入账。
二是鼓励财务人员积极参加财政业务的各项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以及《阿拉善盟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内部控制工作规程》《阿拉善盟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阿司发〔2023〕68号)》《阿拉善盟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是党组书记与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将各项内控制度和财务纪律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自巡察整改以来,所有需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均执行到位。局党组书记与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次,加大对财务人员的监管,不断增强履责意识。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作风建设不扎实,落实“三务”公开制度不到位,应当积极落实制度动态更新,主动担当尽责。
一是组织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针对重复接待产生的费用,均已收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公务接待和陪餐人数的要求,局党组书记与办公室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次,对财经纪律、工作程序进行再强调再提醒,坚决杜绝重复接待和陪餐人数超标现象发生。
二是及时对《宣传报到工作制度》内容进行更新,举一反三,对局机关内控制度进行更新完善,切实及时、准确、高效地宣传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新举措和新成效,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全面展现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围绕公文格式、政务信息写作等内容,组织开展机关公文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素质。
三是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围绕主题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法治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社区矫正等业务工作,在全旗‘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及时上传政务信息7篇,党务信息4篇。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
一是健全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发言制等各项党内规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做到严格执行。针对人事、大额资金支出、评优评先等事宜,局党组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会议制度,提前2天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列席会议。会后,及时归档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二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做到严格执行。学习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提前2天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列席会议。
2.人才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充实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大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力度。
一是印发《关于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的通知》,结合“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各股室负责人采取兼职、下派等形式,不断充实各司法所工作力量。按照工作需求,对苏木雅、杜桂香等部分干部进行轮岗。2024年局机关通过招录的方式,招录2名公务员,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
二是依托“法治阿右旗”公众号,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针对符合办理公证工作的干部进行逐级上报,现公证处有2名公证员,具备办理公证业务条件。局机关统一购买法律资格学习资料,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从业考试。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应加大“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力度。
一是党支部组织党员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进行学习,自巡察整改以来,召开支部委员会2次,组织集体学习6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2次。二是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经报机关工委同意,撤销2个党小组。三是健全完善党支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在职党员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规范谈心谈话程序、记录表,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要做到及时谈、主动谈。
4.党建带群团工作重视不够,加大群团工作力度。
一是2023年11月9日通过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2023年习近平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会的规范化管理,完成工会换届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工会工作的材料收集和档案整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自2023年9月19日工会完成换届后,工会账目做到独立核算。
5.内控制度执行有差距,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进一步重视案卷规范撰写、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执行。
一是认真对2019-2021年的访调对接归档资料中存在的缺少签字和盖章不全等问题整改完善,并进行了归档。对行政复议案卷中正副卷没有分开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归档。
二是健全完善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等制度,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加强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考勤检查,对上班期间不在岗、未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长时间离岗等问题进行通报,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干警责任心和事业心。
(四)关于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有的整改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相关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对2018年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意见,尽管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但真正落实少,实际效果不明显,落实巡察整改的相关资料缺失。上一轮巡察发现存在公务接待缺失“三单一函”问题,在本轮巡察中又出现同类问题。局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针对2023年的巡察工作,安排专人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整理,不断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抓紧抓细,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健全完善党组、党支部以及局机关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把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契机,争取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司法行政系统“六项重点”工作任务,抓细抓实法治政府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以及法治宣传等各项重点业务工作,切实为全旗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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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