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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善右旗临时救助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我旗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体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措施>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5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38号)、《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措施的通知》(阿署办发〔2021〕53号)、阿拉善盟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措施》(阿民发〔2021〕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阿拉善右旗临时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该文件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民政厅、盟行署有关临时救助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旗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旗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制定《阿拉善右旗临时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自治区级、盟级民政部门明确的文件要求;

2.原实行的临时救助政策依据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临时救助办法(暂行)》的通知(阿右政办发〔2022〕18号)已过期;

3.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旗临时救助制度;

4.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防止冲破道德底线的基本要求,也是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

5.为扎实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提供具体的执行依据和标准。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

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措施>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5号)

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38号)

5.《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措施的通知》(阿署办发〔2021〕53号)

6.根据阿拉善盟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措施》(阿民发〔2021〕223号)

7.我旗社会救助工作实际。

四、制定过程

本《办法》采取科学、民主的方法进行起草制定,于2024年12月开始起草,并进行了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在征求了各苏木镇、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旗司法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会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后,收到建议2条,采纳1条,并于2025年1月13日,报阿右旗委政法委(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根据《法律意见书》对《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增加了可操作性,最终形成《办法》(审议稿)。

五、主要内容的变化

1.扩大了范围。《办法》进一步扩大了覆盖范围,涵盖了更多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和个人。

2.进一步优化审核审批程序。针对不同的救助类型,采取分类救助、分级审批的方式,优化、简化、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增强救助的可及性、时效性和公正性。

3.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标准。对罹患重特大疾病自付费用支出额度较高困难家庭救助制定了标准,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

支出型救助标准:对因家庭成员罹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以及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范围的支出或家庭收入骤减,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其临时救助标准在综合考虑病情、家庭困难程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等因素后,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的按照个人自付部分40%比例给予救助,城乡低保对象、脱贫人口按照个人自付部分50%给予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个人自付部分100%比例给予救助,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审批依据。

急难型救助标准:对出现突发性、暂时性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根据困难程度、致贫原因和受困难程度影响时间长短确定救助额度,救助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含5000元),旗民政部门可以委托苏木镇人民政府审批,审批结束后,苏木镇人民政府须将审批事项的全部资料原件报旗民政部门存档备案;救助金额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由旗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审批;救助金额10000以上20000元以下的(含20000元),提交旗民政部门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情况特殊,救助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提交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由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人员审批。

《阿拉善右旗临时救助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扩大了覆盖范围,细化了认定标准,优化了救助程序,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原文链接: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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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旗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