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2011766511Y/2025-00220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3-20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3-2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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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属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全社会守法诚信法治氛围,依法规范各类用工主体守法经营、依法用工行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内容、依据、等级划分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满一年的企业(上一年度无用工行为的企业可不参与此次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应当作为独立的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象。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4.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5.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6.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7.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8.参加社会保险情况;9.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评价依据: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主要依据日常巡查、书面审查材料、随机抽查(按照不少于5%,不超过15%的比例对用工单位实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抽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上一年度信用记录。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二、工作步骤
(一)自评(3月20日-4月14日)
各企业要结合劳动用工管理实际,按照守法诚信等级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如实填写《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附件1)和书面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客观真实的确定守法诚信等级。
(二)等级评价审查(4月15日-25日)
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各企业自评的基础上,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评价内容和标准提出初步评价,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后,确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名单,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三)评价结果公示及反馈(4月26日-5月8日)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旗人社局门户网站、阿右旗12333微信公众平台,对各企业劳动保障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企业对于评价等级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作出评价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旗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经复审等级评价有误的,予以重新评价。公示期满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守法等级评价结果反馈至各企业。
三、其他事项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标对表,积极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自查自评,按时限交相关申报材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企业评优评先、评选劳模、招标、公司上市、守信激励、和谐劳动关系评选重要依据。
联系地址:水务人社楼205室
联系电话:18604838808
联 系 人:阿荣高娃
附件:书面审查材料清单.doc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