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201176652XN/2025-00283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右旗农牧和科技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4-07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右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4-0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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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及各二级单位:
根据阿盟行署办《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阿署办发〔2016〕126号)和阿右旗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阿右政办发〔2016〕158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右旗农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拉善右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3月7日
“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的】 根据阿盟行署办《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阿署办发〔2016〕126号)和阿右旗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阿右政办发〔2016〕15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阿右旗农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定义】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阿右旗农科局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原则】 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权力清单中的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事项。
第五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科室、性别、执法证号等,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动态调整。
第六条【检查对象名录库】 根据阿右旗农科局职权范围,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据检查对象生存状态,动态调整,确定抽查频次,实现分类、分事项检索并随机抽取。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案。
第七条 【检查人员的抽取】 通过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八条 【被检查对象的抽取】 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本单位业务机构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其他业务机构实施抽查计划时,应当予以排除。或者对同一企业,同一抽查部门不同执法机构实施检查时,应当同时实行综合检查。
第九条 【抽查方式的选择】 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条 【检查结果的确定】 检查单位应当在对单个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第十一条 【检查结果反馈】 检查单位应当在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将抽查检查处理、处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 【纪律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阿拉善右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