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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阿拉善右旗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已经旗十二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印发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凡未列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二、此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以及国务院、自治区、盟行署权力事项调整,适用作出调整。

三、凡涉及相关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要素变更等情形,由实施部门向旗编办提出申请,经旗政府研究后公布实施。 

附件:阿拉善右旗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docx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解读链接:关于《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旗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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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