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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旗民政局拟定的《阿拉善右旗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业经旗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阿拉善右旗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殡葬领域管理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民政部等9部委印发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民发〔2018〕77号)、自治区民政厅等10厅局委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内民政发〔2018〕59号)和盟民政局等10部门印发的《阿拉善盟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阿民发〔2018〕217号)安排部署要求,从2018年7月初开始至9月10日,在全旗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旗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在旗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未批准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乱埋乱葬(未埋入合法公墓的墓穴)。

5.建设家族墓(数量、面积、位置、收费)。

6.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7.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8.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9.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违规对外销售;出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10.未经批准,宗教活动场所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11.未按政策规定开发建设一定比例的节地生态安葬墓区、墓穴、墓位。

12.在经营性公墓中,未按政策规定开发一定比例且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公益性墓穴。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殡仪服务设施或提供殡葬服务项目(含治丧场所、殡仪服务站点、遗体运输、遗体暂存等)。

2.遗体火化、接运、冷藏、骨灰暂存4项基本服务未执行政策定价,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变更或增加收费项目、捆绑收费。

3.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捆绑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4.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排除或限制竞争等行为。

5.违规运输遗体行为。

6.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7.医疗机构太平间对外承包或出租,非法从事营利性殡仪服务等行为。

8.违规制售封建迷信用品行为。

全旗所有殡仪服务站(中心)、中介服务场所、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丧葬用品店、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7月初)

制定本旗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并将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7月-8月20日)

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见附表)。按要求向上级民政部门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8月30日前)

旗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旗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10日前)

对本旗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对《殡葬管理条例》提出修订意见或建议。于9月10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整改台账书面上报盟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盟民政局)。

四、旗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杨立耘        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  敖特根其木格  副旗长

成    员:  张福元        旗民政局局长

                李化金        旗发改局副局长

                薛  峰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国华        旗司法局副局长

                李  勇        旗国土局副局长

                潘多权        旗住建局副局长

                娜佈琪        旗林业局副局长

                张哈达         旗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王明星         旗市监局副局长

                何承宏         旗民政局副局长

                姜  红         旗民宗局副局长

                王德寿         巴丹吉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西别力格     雅布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阿  荣         阿拉腾敖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阿拉腾巴格那   曼德拉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苏和巴特尔     阿拉腾朝格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武柱元         塔木素布拉格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李铁军         巴彦高勒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旗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福元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承宏同志兼任。负责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协调日常工作。

五、有关要求

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净化殡葬市场环境,保障群众权益的重要抓手。全旗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对解决殡葬行业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做好新时代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更好的保障群众逝有所安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遵循。全旗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9部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有力的举措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嘎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强化协作配合。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是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力量,密切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协调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申报审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要完善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价格管理,加大殡葬服务价格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对公墓价格、殡葬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销售公益性墓穴(墓位),提供遗体接运、火化等基本服务过程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未按规定实施惠民殡葬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措施;对各种违规建设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等问题进行查处。公安机关要严肃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团伙,维护市场公平、正义。司法部门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指导通过以案释法、社区普法、针对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和政策措施。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做好非法占地建公墓的排查和整改,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加强用地保障,优化用地结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占地建墓行为。国土资源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非法占地建公墓的摸底排查工作,认真整改查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墓用地的特殊性,以及成因的复杂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对经政府研究后确定保留的,在规划计划指标、用地审批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完善用地手续;对经政府研究后决定清理的,要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严格依法查处。住建部门要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审批、检查监督。卫生计生部门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用林地建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做好非法占用林地建公墓的检查监督。市场监督部门要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强化联合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积极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

(四)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旗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主动争取党委宣传部门的支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活动期间,旗民政局设举报投诉电话为0483-6021185,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旗领导小组办公室(旗民政局)要及时将专项治理方案、举报渠道等书面报送至盟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盟民政局),并按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等。

附表:1.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docx

          2.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台账.docx

解读链接:关于《阿拉善右旗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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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