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2011766642T/2019-03177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右旗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旗本级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19-02-26 18:20:09 | |
公文时效: |
关于《阿拉善右旗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19-02-2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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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殡葬领域管理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民政部等9部委印发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民发〔2018〕77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10厅局委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内民政发〔2018〕59号)和盟民政局等10部门印发的《阿拉善盟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阿民发〔2018〕217号)安排部署要求,从2018年7月初开始至9月10日,在全旗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目标
《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治步骤
《方案》规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自查整改阶段、督查评估阶段、验收总结阶段。
四、整治重点
方案明确了重点整治的问题包括两大类20项,分别是: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未批准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乱埋乱葬(未埋入合法公墓的墓穴)。
5.建设家族墓(数量、面积、位置、收费)。
6.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7.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8.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9.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违规对外销售;出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10.未经批准,宗教活动场所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11.未按政策规定开发建设一定比例的节地生态安葬墓区、墓穴、墓位。
12.在经营性公墓中,未按政策规定开发一定比例且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公益性墓穴。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殡仪服务设施或提供殡葬服务项目(含治丧场所、殡仪服务站点、遗体运输、遗体暂存等)。
2.遗体火化、接运、冷藏、骨灰暂存4项基本服务未执行政策定价,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变更或增加收费项目、捆绑收费。
3.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捆绑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4.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排除或限制竞争等行为。
5.违规运输遗体行为。
6.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7.医疗机构太平间对外承包或出租,非法从事营利性殡仪服务等行为。
8.违规制售封建迷信用品行为。
全旗所有殡仪服务站(中心)、中介服务场所、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丧葬用品店、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五、工作要求
《方案》从五个方面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强化协作配合;(三)强化联合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四)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举报电话
活动期间,成立全旗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举报投诉电话为:0483-6021185。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具体事宜由旗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