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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5/2022-00564 发布机构: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旗文件
发文字号: 阿右政办发〔2022〕36号 成文时间: 2022-08-19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阿拉善右旗推广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阿拉善右旗推广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工作方案》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随文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阿拉善右旗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工作台账.xlsx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阿拉善右旗推广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工作方案

根据内蒙古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操作手册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三明市深化医改经验的学习推广工作,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进阿拉善右旗医改工作纵深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切实加强深化医改组织领导

1.继续坚持“一把手”推进医改工作机制。完成阿拉善右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调整,由旗委旗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涉及医疗、医保、医药等职能部门由一位政府领导分管,落实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等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旗医改办、卫健委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实施健康阿拉善右旗行动,组织落实健康阿拉善右旗17项行动措施,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健康阿拉善右旗行动目标落到实处。(旗卫健委、健康阿拉善右旗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

3.落实政府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细化公立医院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等费用、公立医院院长年薪、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八项投入项目和有关标准,逐年提高财政补助收入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比例。对蒙医医院实施中医(蒙医)药发展基金、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待遇等投入倾斜政策。按照地方债务管理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公立医院存量政府债务。(旗财政局、卫健委负责)

(二)构建诊疗新格局

4.旗级公立医院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规划及子规划,强化医院内部运营管理。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提高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旗卫健委,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

5.研究推进紧密型旗域医共体建设。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基层医防融合。积极探索慢性病等重点疾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并稳步扩大覆盖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相关待遇政策。逐步提高旗域就诊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探索推进中医(蒙医)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旗医改办、旗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委负责)

6.落实中西医(蒙西医)并重,完善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制度。加强中医(蒙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到2022年底前,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苏木(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蒙医馆),配备中医(蒙医)医师。深入推进基层中医馆(蒙医馆)信息平台建设。(旗卫健委、财政局负责)

7.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进一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盟行署印发的《阿拉善盟进一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乡村医生相关经费。旗医改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开展督促检查并加大通报整改力度。(旗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三)健全医保支付和价格形成机制

8.研究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公立医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所占的比例。全面落实自治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2022年底,按DRP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积极探索医保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方式,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更好发挥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的医保支付方式,将中医药(蒙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和适宜技术等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就医时,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报销比例15-20%,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95%,降低报销起付线20-50%。(旗医保局负责)

9.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付费等的支付标准。按照“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按病种付费支付原则,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旗医保局负责)

10.研究做好医保基金的统筹调剂,提高基本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旗医保局负责)

11.积极探索紧密型医共体等纵向合作服务模式的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引导服务模式转变。(旗医保局、卫健委负责)

(四)加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力度

12.落实国家、自治区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全面执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政策,并及时跟进集中采购和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力争2022年底前采购药品、耗材通用名数达到自治区要求。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耗材,依托自治区采购平台,参加自治区集中采购或跨省联盟带量采购。(旗医保局负责)

13.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的政策文件,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盟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集中采购。(旗医保局负责)

14.加强医疗机构采购和库存改革管理,适应集中带量采购要求,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和动态储备机制。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及时测算拨付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薪酬制度改革,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加强集采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管理,确保集采药品耗材足量供应与及时配送。(旗医保局、卫健委、人社局负责)

15.旗级公立医院制定实施本单位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逐步制定完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逐步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开展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重点监控,加强使用监测和绩效考核。(旗医保局、卫健委负责)

16.落实自治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规范,按照功能定位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处方集,推进建立医疗机构用药遴选、优化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合理用药。(旗医保局、卫健委负责)

17.旗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各医院要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与价格(2021版)》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推进2021版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标准。适应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要求,及时制定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疗服务降本增效和公平可及。(旗医保局、卫健委负责)

(五)深化人事编制薪酬制度改革

18.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根据“两个允许”合理增加公立医院薪酬,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以及内部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办法,薪酬总量、医务人员薪酬不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及时利用好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增加的医院可支配收入,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旗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负责)

19.深化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统筹用好编制资源,按照“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科学引领”原则,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公立医院备案制招录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旗人社局、旗委编办、卫健委负责)

(六)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监管机制

20.加强医药费用增长监测。加强医疗服务、药品、检查检验等费用增长监测,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院长的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各公立医院均衡有序发展,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增加服务供给。原则上各公立医院年度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旗医改办、卫健委负责)

21.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组织开展旗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挂钩。(旗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人社局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旗医改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明确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旗直各牵头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主动认领任务,及时细化措施,加大落实力度。

(二)强化宣传培训。深入推进公立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不断巩固活动成效,要广泛宣传医改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为改革营造良好气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分级分类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执行力。

(三)强化任务落实。旗医改办对学习推广落实医改经验工作实施台账管理,2022年7月底前,旗直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细化分解,要将拟采取的措施、成果形式、完成时限等及时报送旗医改办。实行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告,自2022年7月起,旗直各相关单位于次月3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有重要情况的及时报告,旗医改办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旗医改办将会同旗直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学习推广经验进行指导,对推进滞后或者工作不力的要求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

文件下载:阿右政办发〔2022〕36号.docx

解读链接:关于《阿拉善右旗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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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