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5-2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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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审定,现随文批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19年阿拉善右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重点监管检查企业、一般监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及其概况》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附件1:
2019年阿拉善右旗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阿拉善右旗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制定2019年阿拉善右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双随机”检查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紧围绕自治区、盟、旗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生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为实现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检查、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推动我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旗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阿拉善右旗应急管理局现内设行政执法大队、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和综合4个职能股室,在册工作人员15人,行政执法人员12人,占在册总人数的80%,执法车一辆。
(二)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阿拉善右旗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有43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9家,危化企业12家,冶金工贸企业11家、烟花爆竹销售企业1家。
19家非煤矿山企业中,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2家(地下开采3家;露天9家);履行“三同时”的新建企业6家(地下开采1家;露天5家);1家砂场无需取证;处于长期停工停建状态的5家。
12家危化企业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家,履行“三同时”的新建企业3家,其中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的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6家,均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冶金工贸企业11家,其中纺织企业1家,正常生产;冶金企业1家,正常生产;建材加工企业7家,概况如下:①石材加工企业3家,2家正在建设,属于履行“三同时”的新建企业,1家处于长期停工停建状态。②粉煤灰砖加工企业2家,均处于长期停工停建状态。③商混站2家,一家季节性生产,另一家长期停工停建状态; 2家食品加工企业,一家食用盐加工企业,处于长期停工停建状态,另一家矿泉水加工企业处于建设中。
烟花爆竹销售企业1家。
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概况详见:附件2:《重点监管检查、一般监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及其概况》。
(三)总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管人员数量=250×12=3000个工作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365-(52×2)-11=250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累计计划790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按重点督查检查工作日和一般督查检查工作日两部分进行安排,其中重点督查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为18家,重点督查检查工作日为532个,占监督检查工作日的67.3%;一般督查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为25家(其中包括11家长期停工、停产、停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督查检查工作日为258个,占监督检查工作日的32.7%;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将我旗境内,除长期停工、停产、停建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外,所有地下开采、露天开采采场边坡较高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烟花爆竹销售企业以及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18家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
2、重点检查安排(累计计划532个工作日)
(1)非煤地下开采企业的企业有: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庆华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阿拉腾矿业有限公司特拜金矿、阿拉善盟双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阿右旗宽湾井铁矿以及新建井工开采的内蒙古鑫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阿右旗红山铜金矿4家,均纳入重点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进行2次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4人。
4×4×2×4=128个工作日
(2)非煤露天开采矿山企业中将采场边坡较高的:阿拉善右旗银铜沟发录采矿厂、山丹铁骑阿右旗石灰岩矿、阿拉善右旗阿朝黑沟水泥用石灰岩矿3家企业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巴深高勒湖盐、内蒙古雅布赖有限责任公司中泉子芒硝开采2家企业,共计 5家企业纳入重点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进行2次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4人。
5×4×2×4=160个工作日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6家,除1家长期停工停建外,剩余的有:内蒙古雅布赖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雅布赖兴亚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祁泰化学有限公司、内蒙古南龙化学有限公司5家企业,均纳入重点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进行2次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4人。
5×4×2×4=160个工作日
(4)将冶金工贸企业中的冶金企业: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常山多元合金有限公司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2家建材加工企业:内蒙古港龙矿产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乐丰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重点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进行2次例行检查,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3人。
3×4×2×3=72个工作日
(5)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阿拉善右旗宏亮烟花爆竹销限公司纳入重点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例行检查,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3人。
1×4×1×3=12个工作日
3、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阿拉善右旗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的43家生产经营单位,除重点检查的18家单位以外,其他25家均纳入一般检查单位。其中包括10家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其中3家正常生产、2家建设企业、5家长期停工、停产、停建); 1家长期停产、停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纺织企业;2家食品加工企业(1家建设中、1家长期停产);5家建材加工企业(1家商混站季节性生产、4家长期停工、停产、停建)。
4、一般检查安排(累计计划258个工作日)
(1)列为一般检查单位的10家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除去长期停工、停产、停建5家,其余3家正常生产的和2家建设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4人。
(3+2)×4×1×1×4=80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6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3人。
6×4×3=72个工作日
(3)纺织企业(1家)。每年至少进行2次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3人。
1×2×3=6个工作日
(4)长期停工、停产、停建的生产经营单位,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建材加工企业4家和1家食品加工企业共计11家。每年至少进行2次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4人。
11×2×1×4=88个工作日
(5)建设中的1家食品加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2次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3人。
1×2×1×3=12个工作日
(6)季节性生产单位,每年至少进行2次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监管人员3人。
1×2×1×3=6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累计计划1434个工作日)
(一)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旗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每年至少对各部门进行1次督查,根据往年工作量预计需要60个工作日。
(2)对我旗行政区域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往年工作量预计需要60个工作日。
60+60=120个工作日
(二)实施行政许可
办理烟花爆竹零售临时许可,一般在春节前办理根据往年工作量预计需要27个工作日。
(三)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每年按2起,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办理计算,每起事故调查和处理办理,需要60个工作日,每次3个工作人员参加,预计需要360个工作日。
2×60×3=360个工作日
(四)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根据往年工作量,每年按处理10起安全生产投诉举报计算,每起安全生产投诉举报调查和处理办理,需要7个工作日,每次3个工作人员参加,预计需要210个工作日。
10×7×3=210个工作日
(五)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根据往年工作量,预计需要8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阿拉善右旗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有43家,除去长期停工停产停建的11家,每年为其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等工作,每个单位需要4个工作日。
(43-11)×4=128个工作日
(七)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统计上报、文件转发等
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统计上报、文件转发等,按照每个周一个工作日,5个人参加,安排52×5×1=260个工作日。
(八)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月5天,6人参加,安排5×6=30个工作日。
(九)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每年按1起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计算,每次应诉需要10个工作日,每次3个工作人员参加,预计需要30个工作日。
(十)完成旗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完成旗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根据往年工作量预计需要189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累计计划776个工作日)
(一)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全体职工政治学习、执法培训、业务培训。例行学习12天,行政执法培训8天,专业培训或学习考察5天,共计安排12×(12+8+5)=320个工作日。
(二)参加党群活动
共5名党员,集中学习12天,党员学习培训12天,参加组织会议和帮扶活动10天,特色党日活动2天,共计安排5×(12+12+10+2)=180个工作日。
(三)病假、事假
阿拉善右旗应急管理局12名执法人员,按每年每人请10天病假、事假计算,请假占去120个工作日。
(四)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阿拉善右旗应急管理局12名执法人员,每年每人平均按10天法定年休假和3天探亲假、婚(丧)假计算,两项占去156个工作日。
六、重点执法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的规定,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服务器,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根据各行业及企业具体情况,拟制各行业企业安全检查表,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时通过听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企业安全资料台帐、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现场查看等方式,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管理状况,并在检查结束时向企业反馈。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七、违法行为查处及行政诉讼和复议受理要求
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群众举报、有关部门移送的相关案件,核查率达100%。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理和应诉工作,全年安全监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八、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依法参与或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坚持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严肃追究责任的责任,结案率达到100%。
九、督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健全内部层级监督体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上级监管工作部署和不可遇见等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有关科室应及时报告,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旗政府批准。
(二)加强执法过程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有关科室要细化分解制定月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切实落实执法检查的内容、次数,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比例不少于60%。检查前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现场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突出重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从严执法、公证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到位。
附件2:
重点监管检查、一般监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及其概况
一、重点监管检查企业(18家)
(一)非煤矿山(9家)
1、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庆华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采选一体化企业,设计采矿能力80万吨/年。采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二级达标(已过期),四等尾矿库,尾矿库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级达标。采矿和尾矿库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2、阿拉善盟双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阿右旗宽湾井铁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采选一体化企业,设计采矿能力40万吨/年。采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二级达标,五等尾矿库,尾矿库质量标准化管理三级达标。采矿和尾矿库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3、阿拉腾矿业有限公司特拜金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采选一体化企业,设计采矿能力14.85万吨/年,五等尾矿库,采矿、尾矿库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级达标。采矿和尾矿库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4、内蒙古雅布赖有限责任公司中泉子芒硝开采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露天采矿企业,设计采矿能力10万吨/年,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级达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5、阿拉善右旗巴深高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巴深高勒湖盐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露天采矿企业,设计采矿能力5万吨/年,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级达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急预案已备案。
6、阿拉善右旗银铜沟发录采矿厂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露天采矿企业,设计采矿能力1万吨/年,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级达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7、阿拉善右旗额日布盖铁骑石灰岩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露天采矿企业,设计采矿能力10万吨/年,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级达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8、阿拉善右旗阿朝黑沟水泥用石灰岩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露天采矿企业,设计采矿能力10万吨/年,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级达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9、内蒙古鑫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阿右旗红山铜金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为10万吨/年采选建设项目,采矿安全设施设计已完成审查并取得批复,现正在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
(二)危化企业(5家)
1、内蒙古雅布赖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危化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硫化钠、甲硫醇钠、硫氢化钠,设计生产能力分别为:45000吨/年、8000吨/年、20000吨/年。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2、内蒙古雅布赖兴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危化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硫酸二甲酯和二甲基二硫,设计生产能力分别为5000吨/年和6000吨/年,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3、内蒙古祁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化工企业,主要产品为甲硫基乙醛肟,设计生产能力为3000吨/年,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
4、阿右旗联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化工企业,主要产品为阳离子蓝X-GRRL和,阳离子红X-GRL,设计生产能力各1000吨/年,已通过试生产条件论证,正在试生产。
5、内蒙古南龙化学有限公司(生产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危化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甲硫基乙醛肟和吡啶硫醚盐酸盐,设计生产能力分别为3500吨/年和3000吨/年。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
(三)冶金工贸企业(3家)
1、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常山多元合金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冶金企业,设计硅铁能力10万吨/年,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应急预案已备案,质量标准化管理3级达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2、内蒙古港龙矿产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建材加工企业,年加工400万平方米花岗岩,已完成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专篇的编制,未取得批复,应急预案已备案,处于建设中。
3、内蒙古乐丰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建材加工企业,年加工400万平方米花岗岩,已完成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专篇的编制,未取得批复,应急预案已备案,处于建设中。
(四)烟花爆竹销售企业(1家)
1、阿拉善右旗宏亮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
二、日常监管检查企业(25家)
(一)非煤矿山(10家)
1、内蒙古雅布赖有限责任公司湖盐开采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露天采矿企业,设计采矿能力25万吨/年,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级达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2、阿拉善右旗万事达硅石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露天采矿企业,设计采矿能力5万吨/年,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级达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急预案已备案。
3、阿拉善右旗情鑫采矿场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露天采砂企业,设计采矿能力2.5万立方米/年,质量标准化管理未达标。已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无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4、阿拉善盟查干海日汗硅石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露天采矿企业,设计采矿能力10方吨/年,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三级达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目前处于长期停建状态。
5、阿拉善右旗呼和宝西格硅石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为1万吨/年硅石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已完成审查并取得批复,现正在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
6、阿拉善右旗小银硐沟硅石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露天采矿企业,设计采矿能力3万吨/年,质量标准化管理未达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备案已过期,目前处于长期停工状态。
7、内蒙古太西煤集团长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右旗大沟井石灰岩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新建露天采矿企业,设计采矿能力40万吨/年,2008年完成安全专篇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审查,目前处于长期停建状态。
8、阿拉善右旗档巴井石墨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新建露天采矿企业,设计采矿能力10万吨/年,2008年完成安全专篇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审查,目前处于长期停建状态。目前处于长期停建状态。
9、阿拉善右旗阿拉腾朝克苏木弯弯圈饮用水天然矿泉水(新建)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新建地下矿泉水开采企业,设计采矿能力1万立方米/年,正在编制安全预评价,目前处于建设中。
10、阿拉善盟德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新建选矿、尾矿)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新建金属选矿企业,选矿、尾矿库安全预评价已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已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目前处于长期停建状态。
(二)危化企业(7家)
1、内蒙古雅布赖染料有限公司(生产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化工企业,主要产品为硫化染料和硫代硫酸钠,设计生产能力分别为5000吨/年和3000吨/年,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2、中石油内蒙古阿拉善盟阿右旗经营部(经营企业)
企业概况:中石油内蒙古阿拉善盟阿右旗经营部在右旗境内共有8个加油站:南环路站、惠民站、东大山站、西出口站位于巴丹吉林镇,雅布赖站位于雅布赖镇,孟根站位于曼德拉苏木,阿拉腾敖包站位于阿拉腾敖包镇,塔拉哈尔站位于塔木素布拉格苏木,上述加油站除塔拉哈尔站为一级站外其他均为二级加油站,8个加油站均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3、阿拉善右旗中蒙加油站(经营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位于巴丹吉林镇,属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设计规模为三级加油站,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
4、内蒙古雅布赖雅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经营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位于雅布赖镇,属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设计规模为二级加油站,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
5、阿右旗中润加油站(经营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位于巴丹吉林镇,属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设计规模为二级加油站,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6、阿拉善右旗三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经营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位于塔木素布拉格苏木,属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设计规模为三级加油站,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7、中航油阿拉善右旗通航运营服务部(经营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位于阿拉善右旗机场,属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设计规模为五级油库,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已备案。
(三)冶金工贸企业(8家)
1、阿拉善右旗民族工艺地毯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纺织企业,设计生产能力1200平方米/年,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应急预案已备案,质量标准化管理3级达标(已过期)。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2、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常山多元合金有限公司粉煤灰砖厂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建材加工企业,年产6000万块粉煤灰蒸压砖,已完成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专篇的编制,并取得批复,应急预案已备案,质量标准化管理3级达标,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3、内蒙古雅布赖盐化集团公司精盐分厂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新建食品加工企业,设计年加工20万吨食用盐,正在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4、雅布赖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建材加工企业,年产3000万块粉煤灰标准砖,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质量标准化管理3级达标(已过期),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5、阿右旗鼎盛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企业)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混凝土加工企业,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应急预案已过期,质量标准化管理3级达标(已过期),季节性生产。
6、阿拉善右旗铜源鸿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混凝土加工企业,年产15万立方米混凝土,已履行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应急预案已过期,质量标准化管理3级达标(已过期),长期停产。
7、阿拉善右旗兆通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建材加工企业,年加工400万平方米花岗岩,已完成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专篇的编制,未取得批复,应急预案已过期,处于长期停建。
8、阿拉善右旗巴丹神泉食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概况:该企业属食品加工企业,年产16725吨天然矿泉水,应急预案已备案,正在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